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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第148号公告

2013年11月25日 17:18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

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规定,经审核评定,批准西峡猕猴桃和三门峡雏鹰黑猪等2个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名单予以公告。

序号 产品名称 申报单位
1 西峡猕猴桃 河南省西峡县猕猴桃生产办公室
2 三门峡雏鹰黑猪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检总局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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