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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第127号公告

2014年12月17日 16:32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防止罗马尼亚雅洛米察县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2014年11月13日,罗马尼亚雅洛米察县1家农场发生新城疫。涉及的感染动物有95574只家禽,其中63294只发病,50807只死亡,销毁12487只,感染来源尚不清楚。为防止新城疫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罗马尼亚雅洛米察县输入禽类及相关产品,停止签发从罗马尼亚雅洛米察县进口禽类及相关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运的来自罗马尼亚雅洛米察县的禽类及相关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罗马尼亚的禽类及相关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四、在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罗马尼亚的禽类及相关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其交通员工自养自用的禽类,必须装入完好的笼具中,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五、对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罗马尼亚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有关规定处理。

七、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质检总局     农 业 部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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