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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第43号公告

2014年04月14日 16:59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

为保证进口食品安全,落实进口食品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行业自律,根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4号)和《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3号)的规定,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公布(见附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质检总局

2014年4月14日

附件: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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