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抽检:1批次豆制品样品不合格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34号〕》,1批次豆制品样品不合格。
信息显示,北京本来工坊科技有限公司(本来生活)自营店铺(经营者为北京本来工坊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来生活(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鑫牌豆腐皮厂生产的豆腐皮,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北京本来工坊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小知识: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豆类制品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5 mg/kg。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大豆、蔬菜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或辅料带入,亦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铅可在人体内积累,长期摄入铅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豆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检验机构
1
清流县嵩溪镇鑫牌豆腐皮厂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罗坡岗村安背中队
北京本来工坊科技有限公司(本来生活)自营店铺
https://www.benlai.com/items-103585.html?sysno=404205
豆腐皮
499克/袋
鑫珍
2019/5/30
铅(以Pb计)
2.65mg/kg
≤0.5mg/kg
初检机构: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复检机构: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34号〕》,1批次豆制品样品不合格。
信息显示,北京本来工坊科技有限公司(本来生活)自营店铺(经营者为北京本来工坊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来生活(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鑫牌豆腐皮厂生产的豆腐皮,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北京本来工坊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小知识: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豆类制品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5 mg/kg。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大豆、蔬菜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或辅料带入,亦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铅可在人体内积累,长期摄入铅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豆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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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清流县嵩溪镇鑫牌豆腐皮厂 |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罗坡岗村安背中队 |
北京本来工坊科技有限公司(本来生活)自营店铺 |
https://www.benlai.com/items-103585.html?sysno=404205 |
豆腐皮 |
499克/袋 |
鑫珍 |
2019/5/30 |
铅(以Pb计) |
2.65mg/kg |
≤0.5mg/kg |
初检机构: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复检机构: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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