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出8条举措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从日前召开的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近日推出8条举措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包括培育企业主体、做强电商服务平台、鼓励建立营销中心、发展产业园区等。
在培育企业主体方面,安徽省提出,着力培育和引进知名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对落户安徽省且首个整年度在线交易额超过5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分别给予相关支持。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将做强电商服务平台,其中包括支持建设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对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并符合跨境支付标准、在安徽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结算、年线上结算交易额超过2亿美元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单个支付平台可达100万元。
与此同时,安徽省鼓励各地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立“众创中心”“本地化服务中心”等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平台,对经认定的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单个园区可达200万元。
此外,安徽省还将对在境内外设立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给予支持;对邮政、快递等跨境物流企业,以及建设和租赁公共海外仓和网购保税进口仓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支持。
据悉,2017年,安徽省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27.3亿元、增长35%;今年1-9月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31.3亿元、增长46%。预计到2020年,安徽省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将突破100亿元,年增长率达到50%以上。
从日前召开的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近日推出8条举措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包括培育企业主体、做强电商服务平台、鼓励建立营销中心、发展产业园区等。
在培育企业主体方面,安徽省提出,着力培育和引进知名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对落户安徽省且首个整年度在线交易额超过5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分别给予相关支持。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将做强电商服务平台,其中包括支持建设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对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并符合跨境支付标准、在安徽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结算、年线上结算交易额超过2亿美元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单个支付平台可达100万元。
与此同时,安徽省鼓励各地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立“众创中心”“本地化服务中心”等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平台,对经认定的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单个园区可达200万元。
此外,安徽省还将对在境内外设立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给予支持;对邮政、快递等跨境物流企业,以及建设和租赁公共海外仓和网购保税进口仓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支持。
据悉,2017年,安徽省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27.3亿元、增长35%;今年1-9月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31.3亿元、增长46%。预计到2020年,安徽省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将突破100亿元,年增长率达到50%以上。
-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0号(关于实行进口乳品检测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2021-07-07)
- 一季度海关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同比增长逾九成(2021-04-29)
- 人工智能查侵权 南宁海关截至4月上旬共查获涉及知识产权类货物30批次(2021-04-28)
- 从严打击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 海关去年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6.53万次(2021-04-27)
- 大连海关无害化销毁一批侵权货物(202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