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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草案四审稿增加规定 对跨境电商加强监管

2018年08月31日 14:51    信息来源:http://cngm.cqn.com.cn/html/2018-08/31/content_106968.htm?div=-1

8月27日,电子商务法草案四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与草案三审稿比较,草案四审稿增加规定,电商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有关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

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市场规模居世界第一,预计2018年将达1.55万亿元。与之相伴,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引发关注。

按照草案相关规定,我国境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为消费者从境外采购商品等跨境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我国的消费者从境外购买商品等电子商务活动,按照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的规定,也可以适用本法关于消费者保护的相关规定。同时,从事跨境电子商务活动还应当遵守我国进出口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业内人士表示,这不仅为网购消费者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护,也将对我国跨境电商产业的未来发展起到规范作用。

相关专家和电商企业认为,电子商务法草案遵循保障权益、规范行为、维护秩序、促进发展的立法宗旨,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主要制度充分考虑了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和面临的突出问题,也为将来的发展留有充分空间,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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