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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燃料油混兑新政策落地浙江自贸试验区 给企业打开价格窗口

2018年08月31日 14:55    信息来源:http://cngm.cqn.com.cn/html/2018-08/31/content_106986.htm?div=-1

8月27日,浙江自贸试验区(以下简称“浙江自贸区”)某企业油库内传出阵阵欢呼声。当日,在杭州海关监管下,两种不同商品编码、合计4.5万吨的保税油品在油罐内完成混兑调和,标志着“不同商品编码下保税油品混兑”创新政策在浙江自贸区正式落地。

这是国内首票“不同商品编码下保税油品混兑”业务。燃料油混兑调和,是指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及产品标准,将不同成份的原料油品按照测算比例,在油罐中经混兑调和成燃料油。这项新政策由此前杭州海关推出的第二批支持浙江自贸区建设创新举措——“同商品编码保税油品混兑”优化而来,把允许混兑的保税油品由“同一商品编码项下”拓展到了“不同商品编码项下”。

对于企业而言,此举选择面更大,混兑业务操作更为灵活。企业可以根据原料市场价格和燃料油价格差异,发现混兑调和的价格窗口,进一步降低保税燃料油价格成本。这将对缩小舟山保税油供应与国际高标准的差距、提升国际竞争力起到重要作用。

杭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有三大特点:一是调整了原国家规定的加工贸易项下的禁止类目录限制,一些参与混兑的重要原料不受禁止类目录的限制;二是不再受限于自贸试验区范围,注册在浙江自贸区内的企业可以在自贸区管委会指定的符合监管条件的库区内开展混兑业务;三是突破了混兑后产品只能用于船舶加油的限制,在一定条件下,混兑产品可以批发出口。

“整个混兑过程,海关关员通过信息化系统实时监控油罐内油品状态及数量。”杭州海关隶属舟山海关加工贸易管理科科长张晓莉说。杭州海关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准备工作,使其在一个罐内即可完成进口、加工、出口操作,节约了时间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中石化舟山公司是第一个受益者。该公司副总经理吴曦说:“混兑业务实施后,舟山地区每吨保税燃料油的价格预计将下降10余元人民币。今后我们的混兑油品不仅可满足船舶加油需求,价格合适的话,还可以复运出口,有力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浙江自贸区挂牌以来,杭州海关围绕自贸区战略定位,坚持以市场和企业需求为导向,积极对照国际通行规则创新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全力支持油品混兑调和创新政策落地,先后出台了“跨地区直供”“港外锚地供油”“一船多供”“先供后报”“一库多供”“同商品编码保税油品混兑”等便利化措施。以“一船多供”模式为例,一个作业航次就可以为企业省下2万至3万元运输成本。在多重创新举措叠加下,浙江自贸区保税燃油业务发展迅猛。今年1-7月,实现保税燃油供应量198.09万吨,同比增长89.41%。其中,跨地区直供93.38万吨,占同期供油总量的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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