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瓶假酒牵出制假团伙 销售网络涉及全国11省份
案发地点: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
案发缘由:消费者举报称,在一家商店买到假酒
一直在湖北省武汉市务工的刘明,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被警察找去配合调查。虽然经过核实,刘明被洗脱嫌疑,但让他不解的是,自己怎么会跟一个销售假酒的团伙扯上关系?
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公安局近日破获的一起制售假酒案解开了刘明的疑团。这一制售假酒团伙长期盘踞在江苏省南京市,生产假冒五粮液、茅台等品牌的白酒,其销售网络涉及全国11个省份,涉案价值1200余万元。该团伙最为狡猾之处,在于盗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作为销售假酒收钱的账户。刘明被调查,就是因为其身份信息被该团伙盗用,在南京市办理一张收账用的银行卡。
今天,罗田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了此案侦破经过。
两瓶假酒牵出制假团伙
2013年6月,罗田县质检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在该县一家商店购买的两瓶“梦之蓝”白酒是假的。
接到举报当天,罗田县质检局联合县公安局到被举报商店进行检查。面对执法人员,店主拒不配合。现场办案民警意识到,这家商店存在重大售假嫌疑,遂一边与店主周旋,一边请求安排警力寻找店主存放货物的仓库,并派人暗中蹲守。
经调查,民警发现商店店主的丈夫朱某偷偷到存放假酒的仓库,准备转移货物。民警果断行动,当场查获洋河系列高档白酒120箱。经罗田县质检局查封检验,民警现场查获的120箱白酒全部为假冒洋河系列白酒。
办案人员查明,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朱某通过网上订货、物流发货、银行打款的方式,分3次购进假冒洋河白酒380余箱,涉案价值5万余元。
警方随即对此立案侦查。民警根据物流发货信息,初步确定涉案伪劣白酒的产地在南京市。
盗用他人身份信息作案
警方随后查询朱某打款的银行账户,查明户主叫刘明。银行部门提供的信息显示:从2012年8月21日至2013年6月,全国多个省份有多人分182次向户名为刘明的银行账户上打款累计400余万元,每次打款的金额从2000元至10万元不等。
办案民警还发现,刘明的银行账户还有一个显著特点,每次账户上一有钱存入,当日便被分多次取现,账户余额始终保持在几十元;取款地大部分在江苏省张家港市的一家银行。民警判断犯罪嫌疑人落脚点应在张家港市。
但随后的调查工作却让警方大失所望。经查,刘明本人一直在武汉务工,从不知道自己在江苏省南京市办过一张银行卡,也从没去过张家港市。
民警调查后发现,刘明的身份信息被人盗用,他并不是此案的嫌疑人或知情人。
调查朱某进货渠道的民警发现,朱某联系的QQ号码,多在张家港市的几个网吧登录,上网身份证登记信息却有十几人。办案民警决定赶赴张家港展开调查。
信息交叉比对锁定嫌疑人
到张家港后,民警首先到多次发生取款的银行查询,调取犯罪嫌疑人的取款录相资料。
“通过查询,我们还发现该银行账户还在江苏泗阳被取过款,说明犯罪嫌疑人应该为泗阳人或到过泗阳,至少与泗阳有牵连。”办案民警说。
另一方面,经过全面摸排网吧上网登记信息,办案民警发现江苏泗阳的陶某有重大嫌疑。
通过调查,民警发现,陶某近期一直在张家港一带活动,并查到陶某在江苏张家港另一家银行开户过。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陶某就是持刘明银行卡取钱的人。
围绕陶某深挖信息,警方发现,近一年来,他与江苏泗阳的赵某来往密切。
2013年7月15日,民警在一家网吧将陶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查获户名为刘明的银行卡。
经审讯,陶某交代其伙同赵某,从南京地下造假工厂购买伪劣洋河高档系列白酒,在网上向全国各地销售,从中非法获利40余万元,涉案金额达1200万元,销售网络跨11省。不过,他们并不认识南京造假工厂的人,平时只是通过QQ和手机联系,从没见过面。
7月19日,赵某落网,其对伙同陶某销售伪劣产品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
2013年8月20日,警方赶赴南京展开调查。经过16天的摸排,警方确定地下造假工厂位于南京市城郊接合部的一处院落中,并确定主要犯罪嫌疑人7人。
2013年9月13日夜,警方成功捣毁地下造假工厂,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扣押制假工具一批,查获假冒洋河、五粮液、茅台等高档白酒成品和半成品1000余箱。
截至目前,此案已有16人落网,警方正对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追逃。
案发地点: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
案发缘由:消费者举报称,在一家商店买到假酒
一直在湖北省武汉市务工的刘明,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被警察找去配合调查。虽然经过核实,刘明被洗脱嫌疑,但让他不解的是,自己怎么会跟一个销售假酒的团伙扯上关系?
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公安局近日破获的一起制售假酒案解开了刘明的疑团。这一制售假酒团伙长期盘踞在江苏省南京市,生产假冒五粮液、茅台等品牌的白酒,其销售网络涉及全国11个省份,涉案价值1200余万元。该团伙最为狡猾之处,在于盗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作为销售假酒收钱的账户。刘明被调查,就是因为其身份信息被该团伙盗用,在南京市办理一张收账用的银行卡。
今天,罗田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了此案侦破经过。
两瓶假酒牵出制假团伙
2013年6月,罗田县质检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在该县一家商店购买的两瓶“梦之蓝”白酒是假的。
接到举报当天,罗田县质检局联合县公安局到被举报商店进行检查。面对执法人员,店主拒不配合。现场办案民警意识到,这家商店存在重大售假嫌疑,遂一边与店主周旋,一边请求安排警力寻找店主存放货物的仓库,并派人暗中蹲守。
经调查,民警发现商店店主的丈夫朱某偷偷到存放假酒的仓库,准备转移货物。民警果断行动,当场查获洋河系列高档白酒120箱。经罗田县质检局查封检验,民警现场查获的120箱白酒全部为假冒洋河系列白酒。
办案人员查明,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朱某通过网上订货、物流发货、银行打款的方式,分3次购进假冒洋河白酒380余箱,涉案价值5万余元。
警方随即对此立案侦查。民警根据物流发货信息,初步确定涉案伪劣白酒的产地在南京市。
盗用他人身份信息作案
警方随后查询朱某打款的银行账户,查明户主叫刘明。银行部门提供的信息显示:从2012年8月21日至2013年6月,全国多个省份有多人分182次向户名为刘明的银行账户上打款累计400余万元,每次打款的金额从2000元至10万元不等。
办案民警还发现,刘明的银行账户还有一个显著特点,每次账户上一有钱存入,当日便被分多次取现,账户余额始终保持在几十元;取款地大部分在江苏省张家港市的一家银行。民警判断犯罪嫌疑人落脚点应在张家港市。
但随后的调查工作却让警方大失所望。经查,刘明本人一直在武汉务工,从不知道自己在江苏省南京市办过一张银行卡,也从没去过张家港市。
民警调查后发现,刘明的身份信息被人盗用,他并不是此案的嫌疑人或知情人。
调查朱某进货渠道的民警发现,朱某联系的QQ号码,多在张家港市的几个网吧登录,上网身份证登记信息却有十几人。办案民警决定赶赴张家港展开调查。
信息交叉比对锁定嫌疑人
到张家港后,民警首先到多次发生取款的银行查询,调取犯罪嫌疑人的取款录相资料。
“通过查询,我们还发现该银行账户还在江苏泗阳被取过款,说明犯罪嫌疑人应该为泗阳人或到过泗阳,至少与泗阳有牵连。”办案民警说。
另一方面,经过全面摸排网吧上网登记信息,办案民警发现江苏泗阳的陶某有重大嫌疑。
通过调查,民警发现,陶某近期一直在张家港一带活动,并查到陶某在江苏张家港另一家银行开户过。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陶某就是持刘明银行卡取钱的人。
围绕陶某深挖信息,警方发现,近一年来,他与江苏泗阳的赵某来往密切。
2013年7月15日,民警在一家网吧将陶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查获户名为刘明的银行卡。
经审讯,陶某交代其伙同赵某,从南京地下造假工厂购买伪劣洋河高档系列白酒,在网上向全国各地销售,从中非法获利40余万元,涉案金额达1200万元,销售网络跨11省。不过,他们并不认识南京造假工厂的人,平时只是通过QQ和手机联系,从没见过面。
7月19日,赵某落网,其对伙同陶某销售伪劣产品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
2013年8月20日,警方赶赴南京展开调查。经过16天的摸排,警方确定地下造假工厂位于南京市城郊接合部的一处院落中,并确定主要犯罪嫌疑人7人。
2013年9月13日夜,警方成功捣毁地下造假工厂,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扣押制假工具一批,查获假冒洋河、五粮液、茅台等高档白酒成品和半成品1000余箱。
截至目前,此案已有16人落网,警方正对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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