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友孕婴童”网站被入侵 消费者被骗万元
随着网购日益普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诈骗的事件层出不穷。近日,韩女士在一家名为“乐友孕婴童”的电商平台上购物后接到诈骗电话,结果损失近万元。网站工作人员称近期确实遭受攻击,导致用户信息泄露,目前已报警。律师表示,作为合同一方的网站如果明知存在购物风险,应尽到提示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消费者下单后被骗
消费者韩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于5月5日在这家名为“乐友孕婴童”的网站上填写包括收货人姓名、电话及送货地址后,支付142元购买了一件儿童服装。谁知商品还没收到,韩女士就接到了一个自称是该网站工作人员的电话。
“对方自称是乐友网的客服人员,说我的订单存在错误,需要申请退款后重新生成订单。”由于对方能准确说出韩女士的姓名、送货地址,韩女士未过多考虑,就按照要求加了对方的QQ,而QQ头像和名称同样显示对方是乐友网的客服人员。
“他们给我发过来一个网页链接,我点开后发现是支付宝模样的页面,上面要求输入银行卡卡号和密码。”按要求输入后不久,韩女士就发现银行卡中的9399元被转出,此时韩女士发现上当。
被骗后,韩女士急忙向“乐友孕婴童”网反映此事,“他们说是此前网站受到攻击,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让我先报案,等有了结果再说”。对此,韩女士颇为不满,她认为既然网站已经知晓消费存在风险,应当做出提醒或等安全隐患消除后再继续营业,否则应当赔偿消费者所遭受的损失。
购物网站曾被攻击
记者登录了“乐友孕婴童”网站后,未在首页位置见到相关风险提示。随后记者又尝试点击购买了一款商品,在下单页面同样也未见到提示内容。记者注意到,在该网的官方微博上,5月4日曾发布一篇《关于假冒客服诈骗的声明》称,有不法人员以乐友客服的名义,用手机号或模仿400电话,以乐友系统维护、订单异常等无法发货需要退款为由,发送仿冒退款平台的钓鱼网站等手段进行诈骗活动,提醒消费者应注意。
就此,记者致电“乐友孕婴童”网站客服热线,工作人员坦言近期网站确实被人入侵。“5月2日我们陆续接到消费者的电话,反映接到诈骗电话,我们在首页曾经滚动播出安全提示,也发过提示短信。”工作人员称,目前公司已经报警,但具体赔偿方案公司还在讨论中。
对于此种解释,韩女士却并不认同。“我没有注意到有提示,也没收到过短信,购物前完全不知道有这种情况发生。”
律师说法 网站应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李晓震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一方的网站在消费者下单前就已知晓相应风险,网站应当在购物过程中用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否则因网站的原因导致消费者蒙受损失,网站将承担全部责任。此外,李晓震表示《消法》中也有商家应采取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的规定。
随着网购日益普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诈骗的事件层出不穷。近日,韩女士在一家名为“乐友孕婴童”的电商平台上购物后接到诈骗电话,结果损失近万元。网站工作人员称近期确实遭受攻击,导致用户信息泄露,目前已报警。律师表示,作为合同一方的网站如果明知存在购物风险,应尽到提示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消费者下单后被骗
消费者韩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于5月5日在这家名为“乐友孕婴童”的网站上填写包括收货人姓名、电话及送货地址后,支付142元购买了一件儿童服装。谁知商品还没收到,韩女士就接到了一个自称是该网站工作人员的电话。
“对方自称是乐友网的客服人员,说我的订单存在错误,需要申请退款后重新生成订单。”由于对方能准确说出韩女士的姓名、送货地址,韩女士未过多考虑,就按照要求加了对方的QQ,而QQ头像和名称同样显示对方是乐友网的客服人员。
“他们给我发过来一个网页链接,我点开后发现是支付宝模样的页面,上面要求输入银行卡卡号和密码。”按要求输入后不久,韩女士就发现银行卡中的9399元被转出,此时韩女士发现上当。
被骗后,韩女士急忙向“乐友孕婴童”网反映此事,“他们说是此前网站受到攻击,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让我先报案,等有了结果再说”。对此,韩女士颇为不满,她认为既然网站已经知晓消费存在风险,应当做出提醒或等安全隐患消除后再继续营业,否则应当赔偿消费者所遭受的损失。
购物网站曾被攻击
记者登录了“乐友孕婴童”网站后,未在首页位置见到相关风险提示。随后记者又尝试点击购买了一款商品,在下单页面同样也未见到提示内容。记者注意到,在该网的官方微博上,5月4日曾发布一篇《关于假冒客服诈骗的声明》称,有不法人员以乐友客服的名义,用手机号或模仿400电话,以乐友系统维护、订单异常等无法发货需要退款为由,发送仿冒退款平台的钓鱼网站等手段进行诈骗活动,提醒消费者应注意。
就此,记者致电“乐友孕婴童”网站客服热线,工作人员坦言近期网站确实被人入侵。“5月2日我们陆续接到消费者的电话,反映接到诈骗电话,我们在首页曾经滚动播出安全提示,也发过提示短信。”工作人员称,目前公司已经报警,但具体赔偿方案公司还在讨论中。
对于此种解释,韩女士却并不认同。“我没有注意到有提示,也没收到过短信,购物前完全不知道有这种情况发生。”
律师说法 网站应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李晓震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一方的网站在消费者下单前就已知晓相应风险,网站应当在购物过程中用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否则因网站的原因导致消费者蒙受损失,网站将承担全部责任。此外,李晓震表示《消法》中也有商家应采取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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