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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买玉器未看鉴定:高价买玻璃挂件

2015年06月09日 14:38    信息来源:http://xiaofei.nen.com.cn/system/2015/06/09/017723898.shtml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游艺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纠纷投诉,为消费者余先生挽回经济损失2.7万元。

今年2月10日,石嘴山市市民余先生花1.7万元从某玉器专营店购买了一件和田白玉的挂件,爱不释手,每日把玩。余先生的爱人提醒说这么贵的玉器应该有鉴定书,余先生将购买玉器的相关手续翻找出来看,发现鉴定书上竟然写的是玻璃挂件。余先生急忙找到商家寻求解决方法,商家一是以余先生购买时不看清鉴定书为由不予退货,二是以老板长期不在为由拖延解决的时间。无奈,余先生将此事投诉到12315。

市场监督部门接到投诉后,发现商家向消费者出示的发票上写着“白玉挂件”,而挂件的鉴定书确实写着玻璃挂件。联系商家得知,厂家在出厂时将此挂件混在了玉器中,商家验货时也没注意,而在销售时消费者也没注意查验鉴定书的内容。6月3日,游艺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将买卖双方联系到一起,指出了双方都存在错误,商家当面向余先生道歉,并承诺以挂件货值1.5倍即2.7万元的价格,让余先生在其店内重新选择挂件。余先生也表示自己没有把好验货关,同意了商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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