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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整治欺诈引流的“幽灵店铺” 处以店铺监管处罚

2016年08月26日 14:08    信息来源:http://xiaofei.nen.com.cn/system/2016/08/25/019317703.shtml

“无货仅供欣赏”、“更多细节请加微信查看”,这种不以成交为目的,发布“广告商品”的行为往往通过把交易引导到其他平台售假欺诈,逃避监管。8月24日记者从淘宝获悉,淘宝出台新规对一批情节特别严重的“幽灵商家”处以店铺监管的处罚。

近日,侯女士在一家淘宝店铺上看中了一块翡翠,但商品详情页面却语焉不详,只留了一个店主微信号,于是她通过旺旺向店主咨询,店主也诱导她加微信才能展示翡翠详情,并要求侯女士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货款49999元。结果侯女士收到货发现异样,经鉴定系假货,便把假翡翠快递给店主,但店主签收后未发新货也不退款。目前,侯女士已向警方报警。

像侯女士这样中了“广告商品”之毒的受害者不在少数。依照淘宝规则,商品描述不详、无实际商品、仅提供发布者联系方式以及非本店铺商品信息的商品(住宅类除外),淘宝搜索统统判定为“广告商品”。这些商品并非因交易而发布,只留下一张照片,一个微信号、QQ号或手机号等,将剁手党们引流微信朋友圈、QQ空间等社交平台,并进行违法交易。而这些社交平台处于半封闭、半开放的模糊地带,买卖双方直接发生关联,极易滋生售假和欺诈行为。

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莫哥表示,近期淘宝决定对“广告商品”作弊情节特别严重卖家即“幽灵店铺”执行店铺监管的处罚。利用大数据系统,目前淘宝已经筛出一批大量发布“广告商品”逃避管控且预警模型显示易发交易风险的“幽灵店铺”,这些店铺“广告商品”数量高达140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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