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消委组织召开观影消费侵权问题公益诉讼诉前约谈劝谕会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头条报道“看3D电影得自掏腰包买眼镜”的消息后,中消协官微迅速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发声,指出此种行为违背了公平诚信原则,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消费者反应强烈。报道事发武汉,为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妥善处置消费舆情,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消法》赋予法定公益性职责和省市场监管局领导批示要求,省消委委托武汉市区两级消协组织于2019年5月29日至6月3日对武汉市30家主流影院开展了3D眼镜消费调查。
6月5日上午,省消委组织召开观影消费争议问题公益诉讼诉前约谈劝谕会,省市场监管局、武汉市消协、315律师团、30家影院企业代表及14家媒体参加了劝谕会。
会议首先由中消报驻湖北记者站吴采平站长发言,他花钱看了3场电影,调查了8家影院,亲身经历“看3D电影,消费者需要自己掏腰包买眼镜”;随后一位消费者代表就观影感慨发言,观看3D电影有时是一种偶发行动,难道叫消费者随时携带3D眼镜?之后武汉市消协负责人肖诗新通报观影消费调查报告,调查了30家影院,约占某网络平台139影院的22%。
调查结果显示,30家影院中仅有10家影院为消费者免费提供3D眼镜观影,占比33%。免费为消费者提供3D眼镜观影的影院名单如下:
免费提供3D眼镜的影院名单
银兴影城(洪山礼堂店)
长江银兴影城(世贸广场店)
万达影城(江汉路店)
万达影城(汉街万达广场店)
CGV影城(永旺金桥店)
CGV影城(凯德西城店)
天河影城(汉阳王家湾店)
中影优加影城(古田江城壹号店)
卢米埃影城(凯德1818广场店)
耀莱成龙国际影城(中南二路店)
不免费提供3D眼镜,需要自备、购买、租赁的20家,占比67%。名单如下:
不免费提供3D眼镜的影院名单
天河国际影城(百瑞景店)
中南剧场1001天河影院(京汉大道店)
银兴影院(中山大道星汇维港购物中心店)
当代银兴影城(龙阳大道大洋百货店)
银兴国际影城(光谷时尚城店)
华夏国际影城(鲁广店)
华夏国际影城(后湖新生活摩尔城店)
中影国际影城(光谷天河店)
中影星美国际城(铁桥店)
幸福蓝海影城(武汉雄楚店)
金逸院线星汇影城(嘉园店)
金逸影城(汉阳摩尔城店)
金逸影城(武胜路店)
横店影城(新佳丽广场店)
新民众乐园电影城
橙天嘉禾影城(江汉路M+购物广场店)
橙天嘉禾影城(南国西汇城市广场店)
新天汇影城((江汉路新世界百货店)
百丽宫影城(中山大道壹方店)
百老汇影城(汉阳人信汇店)
对此,315律师团晋敏荣律师现场进行了法律分析:
从我国《合同法》看,影院无偿提供观影所需的3D眼镜,是其履行主要义务的附随法律义务。所有在电影票之外,为了观影而需要额外付费的要求,都是违反“约定”内容的,是违反合同法的,要求观影消费者另外付费使用3D眼镜的行为,也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戴盛仪教授点评:
电影院的做法是一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当行为,违反了《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D眼镜是3D电影消费的必要消费设施,正如餐馆的餐饮消费包含食品本身以及便利顾客消费所必须的设施如碗筷、桌椅板凳一样,缺乏其中之任何一种,都不能算经营者完整的履行了义务。
之后,省消委蔡浩副秘书长宣读了《约谈劝谕函》:
一、影院不为消费者提供免费3D眼镜观影,违反合同法基本义务,属于单方违约行为。二、在不为消费者提供免费3D眼镜的前提下,销售、租赁3D眼镜属于强制消费行为。三、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经营者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省消委要求各影院经营者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一是依法完整履行合同基本义务,提供免费3D眼镜供消费者观影;二是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在为消费者提供免费3D眼镜的基础上,销售、租赁3D眼镜需明码标价、收费合理,消费者自主选择,严禁强制消费;三是取消或修改不平等格式条款,禁止“霸王行为”,包括取消或修改影院线上线下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条款,做到合法合规、显示公平。
最后,省消委秘书处负责人陈胜强调: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要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积极完善影院服务机制,营造放心的观影消费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消费领域美好生活的期待,更好地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二、讲究公德,强化诚实履约是经营者基本义务的责任感。经营者通过自身优势谋求打法律擦边球损害消费者权益甚至公共利益的行为,虽获得了短期的收益,长远来看必将失去消费者的“民心”。只有真诚对待每一位消费者,格物规己,依法经营,抱着“宁可自己多做加法、也要为消费者尽可能去做减法”的理念,让消费者拥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抓好落实,重视约谈劝谕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无论是一个经营者还是一个行业,都应认真对待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对自身经营管理薄弱环节自查自纠,提升消费者服务水平,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美好愿景、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最终才能得以实现。
根据活动安排,被约谈单位至收到劝谕函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省消委。下一步,省消委将组织暗访抽查,如发现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将启动公益诉讼,申请法院禁止令,严令禁止该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头条报道“看3D电影得自掏腰包买眼镜”的消息后,中消协官微迅速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发声,指出此种行为违背了公平诚信原则,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消费者反应强烈。报道事发武汉,为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妥善处置消费舆情,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消法》赋予法定公益性职责和省市场监管局领导批示要求,省消委委托武汉市区两级消协组织于2019年5月29日至6月3日对武汉市30家主流影院开展了3D眼镜消费调查。
6月5日上午,省消委组织召开观影消费争议问题公益诉讼诉前约谈劝谕会,省市场监管局、武汉市消协、315律师团、30家影院企业代表及14家媒体参加了劝谕会。
会议首先由中消报驻湖北记者站吴采平站长发言,他花钱看了3场电影,调查了8家影院,亲身经历“看3D电影,消费者需要自己掏腰包买眼镜”;随后一位消费者代表就观影感慨发言,观看3D电影有时是一种偶发行动,难道叫消费者随时携带3D眼镜?之后武汉市消协负责人肖诗新通报观影消费调查报告,调查了30家影院,约占某网络平台139影院的22%。
调查结果显示,30家影院中仅有10家影院为消费者免费提供3D眼镜观影,占比33%。免费为消费者提供3D眼镜观影的影院名单如下:
免费提供3D眼镜的影院名单
银兴影城(洪山礼堂店)
长江银兴影城(世贸广场店)
万达影城(江汉路店)
万达影城(汉街万达广场店)
CGV影城(永旺金桥店)
CGV影城(凯德西城店)
天河影城(汉阳王家湾店)
中影优加影城(古田江城壹号店)
卢米埃影城(凯德1818广场店)
耀莱成龙国际影城(中南二路店)
不免费提供3D眼镜,需要自备、购买、租赁的20家,占比67%。名单如下:
不免费提供3D眼镜的影院名单
天河国际影城(百瑞景店)
中南剧场1001天河影院(京汉大道店)
银兴影院(中山大道星汇维港购物中心店)
当代银兴影城(龙阳大道大洋百货店)
银兴国际影城(光谷时尚城店)
华夏国际影城(鲁广店)
华夏国际影城(后湖新生活摩尔城店)
中影国际影城(光谷天河店)
中影星美国际城(铁桥店)
幸福蓝海影城(武汉雄楚店)
金逸院线星汇影城(嘉园店)
金逸影城(汉阳摩尔城店)
金逸影城(武胜路店)
横店影城(新佳丽广场店)
新民众乐园电影城
橙天嘉禾影城(江汉路M+购物广场店)
橙天嘉禾影城(南国西汇城市广场店)
新天汇影城((江汉路新世界百货店)
百丽宫影城(中山大道壹方店)
百老汇影城(汉阳人信汇店)
对此,315律师团晋敏荣律师现场进行了法律分析:
从我国《合同法》看,影院无偿提供观影所需的3D眼镜,是其履行主要义务的附随法律义务。所有在电影票之外,为了观影而需要额外付费的要求,都是违反“约定”内容的,是违反合同法的,要求观影消费者另外付费使用3D眼镜的行为,也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戴盛仪教授点评:
电影院的做法是一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当行为,违反了《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D眼镜是3D电影消费的必要消费设施,正如餐馆的餐饮消费包含食品本身以及便利顾客消费所必须的设施如碗筷、桌椅板凳一样,缺乏其中之任何一种,都不能算经营者完整的履行了义务。
之后,省消委蔡浩副秘书长宣读了《约谈劝谕函》:
一、影院不为消费者提供免费3D眼镜观影,违反合同法基本义务,属于单方违约行为。二、在不为消费者提供免费3D眼镜的前提下,销售、租赁3D眼镜属于强制消费行为。三、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经营者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省消委要求各影院经营者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一是依法完整履行合同基本义务,提供免费3D眼镜供消费者观影;二是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在为消费者提供免费3D眼镜的基础上,销售、租赁3D眼镜需明码标价、收费合理,消费者自主选择,严禁强制消费;三是取消或修改不平等格式条款,禁止“霸王行为”,包括取消或修改影院线上线下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条款,做到合法合规、显示公平。
最后,省消委秘书处负责人陈胜强调: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要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积极完善影院服务机制,营造放心的观影消费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消费领域美好生活的期待,更好地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二、讲究公德,强化诚实履约是经营者基本义务的责任感。经营者通过自身优势谋求打法律擦边球损害消费者权益甚至公共利益的行为,虽获得了短期的收益,长远来看必将失去消费者的“民心”。只有真诚对待每一位消费者,格物规己,依法经营,抱着“宁可自己多做加法、也要为消费者尽可能去做减法”的理念,让消费者拥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抓好落实,重视约谈劝谕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无论是一个经营者还是一个行业,都应认真对待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对自身经营管理薄弱环节自查自纠,提升消费者服务水平,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美好愿景、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最终才能得以实现。
根据活动安排,被约谈单位至收到劝谕函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省消委。下一步,省消委将组织暗访抽查,如发现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将启动公益诉讼,申请法院禁止令,严令禁止该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 共筑质量诚信 提振消费信心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2000余家优秀企业开展2024年…(2024-03-21)
- 质量赢得市场 诚信提振消费 为中国质量提升注入新动力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20…(2024-03-15)
- 传递质量信任 引导质量消费 中国质检协会组织2024年“3.15”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2024-03-15)
- 聚焦质量提升 引导质量消费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2024-03-15)
- 用诚信之力筑牢消费之基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2000多家优秀企业共同开展2024年…(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