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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消委会信用惩戒见效果 跑路商家被纳入失信名单

2020年12月10日 08:36    信息来源:http://www.samr.gov.cn/xw/df/202012/t20201209_324216.html

近日,深圳一名跑路的经营者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名单,并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成为“老赖”,这是深圳市消委会支持消费者起诉跑路商家起到信用惩戒的好效果。

这名被列为“老赖”的人员是深圳市本港中视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港中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蔡某某。2019年3月起,深圳市宝安区消委会收到100多名消费者投诉称,本港中视公司在收取少儿演艺培训费用后,突然关门停止营业,商家处于失联状态。深圳市消委会发出了5次通知,该公司都没有回应。

2019年3月20日,深圳市宝安区消委会向本港中视公司发出了《推送消费维权信用信息告知函》,将本港中视公司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等相关信息推送至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并在深圳信用网公示。

2019年9月初,深圳市消委会正式接受2名消费者委托,支持2名消费者向本港中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

今年3月25日,深圳市消委会收到法院的判决,消费者胜诉,本港中视公司应退还消费者所缴的培训费。7月10日,判决正式生效,本港中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蔡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深圳市消委会继续帮助消费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跑路商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月24日,本港中视公司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港中视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本港中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蔡某某不得乘坐飞机、高铁及星级宾馆消费、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9种高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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