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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劝谕开发商简化售楼营销模式

2020年12月02日 08:09    信息来源:http://www.samr.gov.cn/xw/df/202012/t20201201_323992.html

福建省福州市“悦珑湾”在销售时采用了复杂的折扣优惠计算方法,消费者在迷迷糊糊中交付了定金,事后却发现营销员口中所谓的优惠售价与购房合同中实际售价出入很大。消费者向该楼盘开发商福州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撤销该认购书并退还定金时,却遭到拒绝。

11月27日,福建省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这家房地产公司发出劝谕书,劝谕对方简化营销模式,完善房产交易重要信息告知制度。

优惠方式太烧脑

近日,福州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张女士投诉称,今年9月17日,张女士一行10人组团到福州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福州市闽侯县竹歧乡的悦珑湾楼盘购房时,在销售员与销售经理的游说下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

购房过程中,销售人员始终未告知原购房总价,也未将优惠计算的公式或过程进行明示。由于楼盘没有标明原购房总价且优惠算法复杂,查看售楼宣传资料《金九银十全员营销季优惠详解》(以下简称《详解》),消费者仍觉太烧脑,在现场无法核算认购书上的房价是否享受了相关优惠。但销售人员再三强调他们多次计算核对过,结果不可能有误,消费者也以为销售人员计算应该无误,于是在销售员人员误导下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缴纳了2.2万元定金。当晚,消费者回家仔细核算后产生怀疑,认为自己一次性付款后仅享受商品房总价的98折,这种折扣程度与按销售人员所承诺的各项优惠折算后的总价相差很大,实际并没有享受到销售人员所说的那么多折上折优惠,感觉受到了欺骗。

9月18日一早,消费者就此事与该公司销售人员与销售经理联系交涉,指出房价存在较大出入,并未享受到相应的优惠,该认购书并非其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要求撤销该认购书,并退还已缴定金,但遭到销售人员拒绝。

关键信息告知不足

接到投诉后,福州市消委会开展调查调解工作。经调查,《详解》有黄金周大优惠、员工推荐优惠、总价购房券抵扣、预缴额外减免、付款方式折扣等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优惠组合。从消费者提供的证据和对销售人员的调查情况看,闽侯竹歧悦珑湾楼盘销售时采用了复杂的折扣优惠计算方法,存在让消费者对价格产生误解引发争议的可能。消费者缴付定金回家当晚就对房价产生异议,购房过程中销售人员也未和消费者明确说明原购房总价,显然,认购过程存在经营者对关键交易信息告知不足的问题。

张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当时售楼经理称,可以让她享受折上折、团购优惠、员工购房优惠(声称员工一辈子仅享受一次)、经理推荐优惠等一大堆。张女士很是感动,但觉得这优惠太多算不清楚,就让销售人员一步步将优惠价格算出来,但销售人员只给出一个优惠后总价,并再三强调他们多次计算核对过,结果不可能有误。实际上,张女士回家仔细推算后发现,自己全款购房后享受的折扣只有商品房总价的98折。

记者认真阅读《详解》,上面罗列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包括“国庆黄金周大优惠95折”“住宅销售大优惠83折”“员工推荐购房优惠 额外98折”“每日特价大优惠 不超97折”“员工推荐购房券抵扣 总价额外减10000元”“公司领导签批权限 额外96折”,还有“网上认购重大权益 网上缴纳2000元认购,总价额外减20000元”“物业管理费优惠”“楼宇支化率折扣 93折至98折”“付款方式折扣93折至98折”等十几项优惠折扣方式,但在部分优惠方案上又加盖“售楼处无此折扣,找我内推”的印章,引导购房者找销售人员“内推”才能获此优惠。上述优惠只有折扣数字,没有展示折扣后实际售价。显然,消费者当场很难算清楚。

劝谕简化营销模式

福州市消委会指出,悦珑湾不明确说明原购房总价,在关键信息告知上存在缺失,又在营销过程中制定了复杂的价格计算方法,这种“奥数式”营销绕晕消费者,导致买卖双方产生歧义。消费者提出退回定金,福州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一再坚持以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回。

11月27日,福州市消委会依据《民法总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对福州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劝谕函,劝谕开发商简化(明确规范)房产价格优惠计算方法,完善房产交易重要信息告知制度、规范交易文书、树立品牌形象、及时处理消费诉求、真诚服务消费者,共创良好消费环境,促进经济良好发展。

福州市消委会表示,将继续关注该侵权事件,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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