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省消费者协会召开“3·15”活动新闻通报会
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省消费者协会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和省内主流媒体,召开“2021年青海省‘3·15’活动暨2020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通报会,拉开了今年“3·15”活动的序幕。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省内主流媒体、消费者代表、部分行业、企业代表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青海省消协诠释了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并就2021年全省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安排进行了新闻通报。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等7家单位立足各自职能,分别围绕2020年开展民生消费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保障消费者权益及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青海省电信用户权益保护、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进行了通报。
会议指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凝聚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媒体等各方力量,推进构建新时代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和水平提升,以适应维权工作新形势、新挑战。各单位、各新闻媒体、各行业要携手共同破解消费维权难题,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守护消费安全,促进消费畅通,提振消费信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省消费者协会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和省内主流媒体,召开“2021年青海省‘3·15’活动暨2020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通报会,拉开了今年“3·15”活动的序幕。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省内主流媒体、消费者代表、部分行业、企业代表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青海省消协诠释了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并就2021年全省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安排进行了新闻通报。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等7家单位立足各自职能,分别围绕2020年开展民生消费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保障消费者权益及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青海省电信用户权益保护、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进行了通报。
会议指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凝聚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媒体等各方力量,推进构建新时代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和水平提升,以适应维权工作新形势、新挑战。各单位、各新闻媒体、各行业要携手共同破解消费维权难题,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守护消费安全,促进消费畅通,提振消费信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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