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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021年03月13日 18:35 信息来源:http://scjgj.huhhot.gov.cn/zwdt/dtyw/202103/t20210303_850402.html

为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不断改善消费环境,有力推动“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创建活动,保障首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公信力,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1年3·15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首府地区实际,在确保疫情安全防控的前提下,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将开展形式多样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主题,在主要商场、路口的LED屏、报纸,广播等新媒介及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公众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开展政策法律解读及形式多样的网上知识竞赛;制作“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宣传片;做客广播电台,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及信用体系建设有关主题,与网络新媒体联合开设宣传专题(专栏),紧密围绕市场监管部门着力解决消费者切身存在的消费问题,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市场监管执法为民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因地制宜,根据辖区特点,在确保疫情安全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积极开展“五进”活动,即“进市场(商场超市)、进企业、进农村(牧区)、进社区、进校园”,以形式多样的现场宣传及接受咨询投诉等相关活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传授消费维权知识和识真辨假等常识,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三是结合本地区消费维权领域投诉举报反映较集中的案例,开展消费预警活动,认真梳理本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及日常消费常识,通过各类媒体予以公布,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合理、安全、科学、文明消费。

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活动。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维护正常有序的市场秩序。紧密围绕“衣食住行”领域以及消费欺诈、预付卡跑路、格式合同不公平条款、电商平台售假、假劣农资等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严厉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二是集中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开展执法维权活动。充分运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受理消费者有关“衣食住行”等方面的举报投诉,耐心解答有关咨询事项。对举报投诉案件进行认真登记,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并限时办结,对重大群体投诉事件应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疏导处理工作并逐级上报,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市市场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配合相关科室根据各自检验检测业务范围,在今年“3.15”期间组织开展“实验室开放日”和“免费检验(检定)”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咨询和免费检验(检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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