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儿童票按身高还是年龄收费?
景区儿童票的收费标准,该按身高来确定,还是按年龄来确定呢?昨天,一起相关案件引起社会关注。因认为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2月18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以身高排除和限制不特定大多数未成年人消费者权利的侵害行为;以恰当有效的方式依法给予全部未成年消费者应有的优惠;就其侵害行为在媒体重要版面上公开赔礼道歉。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此案是全国第一起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公益诉讼:起诉长隆集团 停止以身高为“门槛”
广东消委会称,长期以来,国内旅游业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现象较为普遍,其合理性、合法性等一直存在争议。
从法律上看,《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按照年龄标准定义未成年人。从国际上看,大部分游乐场所通行做法是按照年龄标准划分未成年人。但国内很多景区、公园等一直沿用身高标准,并且标准上限设置普遍偏低(大部分在1.4米以下,少数提高到1.5米)。
疾控部门数据显示,早在2012年,全国6岁城市男童平均身高已达到1.2米,12岁未成年人平均身高已超过1.5米,显然很大一部分未成年人被排除在优惠范围之外。
为保护未成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2018年8月开始,广东省消委会就未成年人优惠票身高标准问题启动专项调查,其中发现广州长隆集团下属的长隆欢乐世界、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水上乐园、飞鸟乐园在未成年人票价优惠方面存在以身高作为划分标准的问题,且长隆国际大马戏园区中拒绝对所有未成年消费者提供优惠票价。
省消委会多次组织法律专家、律师团队深入研究,并向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单位发函查询,了解该省游乐场所票价定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和情况。
广东消委会认为,依据《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旅游法》《价格法》等法律相关规定,所有的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及参与旅游活动中有权平等享受票价优惠,不应受身高影响。若部分游乐场、公园等场所以格式条款、单方规定限制身高“超标”的未成年人享受票价优惠,等于变相“惩罚高个子”,对长得高、长得快的未成年人十分不公平,侵犯了这部分消费者的平等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也存在个体歧视、价格歧视等问题。
为纠正相关行为,广东省消委会于2018年9月30日约谈了长隆集团,在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直接指出其侵权行为,提出了以年龄作为优惠标准的要求。但长隆集团以法律法规不明确及国内同行业惯常做法为由,坚持以身高作为优惠标准。
广东消委会表示,考虑到长期以来社会各界特别是家长、青少年对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标准的较大意见,以及广大未成年人对社会公平的期待,且本案符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定条件,广东省消委会决定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广东消委会:定义未成年人 一直以年龄为标准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定义一直以年龄作为标准,国际上在落实未成年人福利权益方面,也均是按照年龄划分。但长期以来,在我国无论是文化消费、旅游景点,还是交通运输等等方面,都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享受优惠的标准。
此做法最初是因为未成年人不能办身份证,难以证明身份,但2004年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实施后,公民一出生便可以办理身份证,该问题已不存在,但很多行业仍一直沿用身高标准,并且以行规惯例为理由拒绝纠正。对此,不断有社会学家、教育工作者、人大代表、媒体抨击批评,呼吁纠正整改,广大家长也十分不满。
广东消委会对此提起公益诉讼,目的除了禁止长隆的侵权行为,更重要的是希望通过司法判例形成鲜明导向和有力震慑,倒逼相关企业及更多的行业重视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顽固行规惯例逐步纠正整改。
长隆集团官网:“儿童票”范围 身高1米至1.5米
广东长隆集团官网显示,集团创立于1989年,集主题公园、豪华酒店、商务会展、高档餐饮、娱乐休闲等营运于一体,是中国旅游行业的龙头集团企业。该集团旗下的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欢乐世界、珠海长隆海洋王国等都是国内知名的旅游度假项目。
北青报记者通过公司官网查询了长隆旗下数个旅游度假项目的票价信息,官网对“儿童票”“全票”等票价信息进行了详细说明,以长隆野生动物世界为例,1米到1.5米的儿童属于“儿童票”范围,平时210元/人,特定日245元/人;1.5米以上儿童及成人属“全票”对象,平日300元/人,特定日350元/人;身高1.0米以下儿童在购票监护人陪同下,则可以免票入园,每位购票成人限带一名免票儿童。
长隆欢乐世界则规定,14岁以下且身高1.0米至1.5米儿童属“儿童票”范围。
昨天,北青报记者多次拨打了长隆集团的电话试图进一步了解情况,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此外,北青报记者了解到,2018年1月,广东的刘先生带着10岁孩子去上海迪士尼乐园,被要求给孩子购买成人票,理由是孩子身高超过了1.4米。
刘先生原本已在网上购买了一份499元的“亲子套票”。为了不影响其他游客,刘先生按对方的要求为孩子重新购买了成人票。刘先生认为,1.4米的儿童票标准早该被淘汰了,以年龄来界定才是合理、平等且容易操作的。刘先生于是将上海迪士尼乐园起诉到法院。
庭审中,迪士尼方面表示,以身高为标准来确定儿童票在中国十分普遍,比如上海东方明珠、海洋水族馆、欢乐谷和上海科技馆等,儿童票的身高上限均为1.4米,同时,因为大部分的中国儿童都没有身份证,在人流量较大的公众场所,以身高作为标准将会更为简便。另外,按照身高标准,绝大多数3岁到11岁的儿童都可购买儿童票入园。
刘先生一方则认为,上海迪士尼并没有考虑到中国儿童的实际身高情况,应该以年龄为标准确定儿童票。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该案尚在审理中,目前还未有宣判信息。
景区儿童票的收费标准,该按身高来确定,还是按年龄来确定呢?昨天,一起相关案件引起社会关注。因认为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2月18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以身高排除和限制不特定大多数未成年人消费者权利的侵害行为;以恰当有效的方式依法给予全部未成年消费者应有的优惠;就其侵害行为在媒体重要版面上公开赔礼道歉。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此案是全国第一起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公益诉讼:起诉长隆集团 停止以身高为“门槛”
广东消委会称,长期以来,国内旅游业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现象较为普遍,其合理性、合法性等一直存在争议。
从法律上看,《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按照年龄标准定义未成年人。从国际上看,大部分游乐场所通行做法是按照年龄标准划分未成年人。但国内很多景区、公园等一直沿用身高标准,并且标准上限设置普遍偏低(大部分在1.4米以下,少数提高到1.5米)。
疾控部门数据显示,早在2012年,全国6岁城市男童平均身高已达到1.2米,12岁未成年人平均身高已超过1.5米,显然很大一部分未成年人被排除在优惠范围之外。
为保护未成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2018年8月开始,广东省消委会就未成年人优惠票身高标准问题启动专项调查,其中发现广州长隆集团下属的长隆欢乐世界、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水上乐园、飞鸟乐园在未成年人票价优惠方面存在以身高作为划分标准的问题,且长隆国际大马戏园区中拒绝对所有未成年消费者提供优惠票价。
省消委会多次组织法律专家、律师团队深入研究,并向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单位发函查询,了解该省游乐场所票价定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和情况。
广东消委会认为,依据《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旅游法》《价格法》等法律相关规定,所有的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及参与旅游活动中有权平等享受票价优惠,不应受身高影响。若部分游乐场、公园等场所以格式条款、单方规定限制身高“超标”的未成年人享受票价优惠,等于变相“惩罚高个子”,对长得高、长得快的未成年人十分不公平,侵犯了这部分消费者的平等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也存在个体歧视、价格歧视等问题。
为纠正相关行为,广东省消委会于2018年9月30日约谈了长隆集团,在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直接指出其侵权行为,提出了以年龄作为优惠标准的要求。但长隆集团以法律法规不明确及国内同行业惯常做法为由,坚持以身高作为优惠标准。
广东消委会表示,考虑到长期以来社会各界特别是家长、青少年对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标准的较大意见,以及广大未成年人对社会公平的期待,且本案符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定条件,广东省消委会决定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广东消委会:定义未成年人 一直以年龄为标准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定义一直以年龄作为标准,国际上在落实未成年人福利权益方面,也均是按照年龄划分。但长期以来,在我国无论是文化消费、旅游景点,还是交通运输等等方面,都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享受优惠的标准。
此做法最初是因为未成年人不能办身份证,难以证明身份,但2004年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实施后,公民一出生便可以办理身份证,该问题已不存在,但很多行业仍一直沿用身高标准,并且以行规惯例为理由拒绝纠正。对此,不断有社会学家、教育工作者、人大代表、媒体抨击批评,呼吁纠正整改,广大家长也十分不满。
广东消委会对此提起公益诉讼,目的除了禁止长隆的侵权行为,更重要的是希望通过司法判例形成鲜明导向和有力震慑,倒逼相关企业及更多的行业重视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顽固行规惯例逐步纠正整改。
长隆集团官网:“儿童票”范围 身高1米至1.5米
广东长隆集团官网显示,集团创立于1989年,集主题公园、豪华酒店、商务会展、高档餐饮、娱乐休闲等营运于一体,是中国旅游行业的龙头集团企业。该集团旗下的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欢乐世界、珠海长隆海洋王国等都是国内知名的旅游度假项目。
北青报记者通过公司官网查询了长隆旗下数个旅游度假项目的票价信息,官网对“儿童票”“全票”等票价信息进行了详细说明,以长隆野生动物世界为例,1米到1.5米的儿童属于“儿童票”范围,平时210元/人,特定日245元/人;1.5米以上儿童及成人属“全票”对象,平日300元/人,特定日350元/人;身高1.0米以下儿童在购票监护人陪同下,则可以免票入园,每位购票成人限带一名免票儿童。
长隆欢乐世界则规定,14岁以下且身高1.0米至1.5米儿童属“儿童票”范围。
昨天,北青报记者多次拨打了长隆集团的电话试图进一步了解情况,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此外,北青报记者了解到,2018年1月,广东的刘先生带着10岁孩子去上海迪士尼乐园,被要求给孩子购买成人票,理由是孩子身高超过了1.4米。
刘先生原本已在网上购买了一份499元的“亲子套票”。为了不影响其他游客,刘先生按对方的要求为孩子重新购买了成人票。刘先生认为,1.4米的儿童票标准早该被淘汰了,以年龄来界定才是合理、平等且容易操作的。刘先生于是将上海迪士尼乐园起诉到法院。
庭审中,迪士尼方面表示,以身高为标准来确定儿童票在中国十分普遍,比如上海东方明珠、海洋水族馆、欢乐谷和上海科技馆等,儿童票的身高上限均为1.4米,同时,因为大部分的中国儿童都没有身份证,在人流量较大的公众场所,以身高作为标准将会更为简便。另外,按照身高标准,绝大多数3岁到11岁的儿童都可购买儿童票入园。
刘先生一方则认为,上海迪士尼并没有考虑到中国儿童的实际身高情况,应该以年龄为标准确定儿童票。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该案尚在审理中,目前还未有宣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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