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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绿色直播间”创建行动 推“十要十不准规范”

2020年11月10日 13:35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从近日召开的浙江省网络电商平台治理会议上获悉,针对社会关注的直播带货存在的虚构销量等热点问题,浙江将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开展“绿色直播间”创建行动,加强网络直播规范,鼓励和促进直播电商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发布的《“绿色直播间”创建方案》对电商平台、直播平台、MCN机构以及主播等主体提出明确要求:电商平台要建立、健全和执行平台规则和奖惩制度,加强平台直播营销内容生态审核和内容安全治理,及时有效处置违法、不良等营销信息。商家要提供和公示真实有效的主体身份、联系方式、相关行政许可等信息。要保障商品或者服务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商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要求,符合使用性能、宣称采用标准、允诺。要维护和落实直播间实名制,主播要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将其注册账号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直播数据应当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MCN机构要依法取得相应经营主体资质,按照平台规则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主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要建立健全与主播的合同签约、管理、培训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方案明确,将组织开展“直播电商合规专家评”活动,对行业进行“健康体检”,带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汇聚融入,督促和引导行业自律规范;还将联合平台提供“绿色直播间”在流量、排名、促销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针对“双11”促销,浙江省公布了平台“‘双11’十要十不准”规范,具体包括:要严把网店准入关口,不准不符合条件商家入驻;要加强产品质量管控,不准违法违规商品入市;要确保网络交易安全,不准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要保障商家合法权益,不准滥用平台优势地位;要公平公正有序竞争,不准破坏市场竞争生态;要引导网络模式创新,不准变相从事网络违法;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不准为销售侵权商品提供便利;要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不准侵害消费者权益;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准回避平台主体责任;要厉行节约绿色网购,不准宣导铺张浪费。

会议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还通报了网络监管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分别涉及虚假宣传、商标侵权、销售违禁物品、刷单炒信、销售三无口罩、虚构有奖销售、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网络传销、网络诈骗等多种网络交易易发违法行为。

据了解,今年以来电商平台企业展现出巨大的活力和韧性。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浙江全省GDP增速是2.3%,而数字经济的增速达到11%,核心产业增加值近5000亿元。在线下消费呈断崖式下跌时,网上销售异军突起、逆势上扬,成为内需循环的压舱石。前三季度,全国网上零售额超过8万亿,同比增长9.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24.3%。其中,浙江省网络电商平台的贡献率超过一半,有力拉动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在第三季度实现由负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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