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婴幼儿益生菌产品需擦亮眼睛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肠道健康的日益关注以及益生菌概念的普及,国内外益生菌市场需求增长迅猛。然而,激烈的市场竞争也催生了不少乱象。
使用益生菌帮助人们预防及治疗肠道疾病始于国外,从国内来看,据业内人士介绍,益生菌约90%的消费人群是儿童、婴幼儿。但儿童可服用的益生菌是否也适用于婴幼儿呢?近日,笔者走访市场,进行了深度调查。
根据《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显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对婴幼儿年龄的定义:婴儿是指0~12月龄的人,幼儿指12~36月龄的人。婴幼儿是儿童中最弱小的初生阶段,是一个需要家人细心呵护的阶段。儿科专家也向笔者说明,婴幼儿时期由于身体的功能还没有发育完善,所以不管在药品服用还是食品服用上都和儿童有明显区别。
在《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表1)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表2)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6号)》和《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10号)》中,规范了益生菌的菌种。其中对于婴幼儿,国家不但明确了可食用菌种,更有严格的菌株限制,允许用于婴幼儿的菌株只有9个,全都是在国内外应用历史较长,使用人群较多,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的菌株。相比而言,对非婴幼儿阶段的儿童就没有特别的菌株要求。不难发现,国家对婴幼儿益生菌的要求更高、更精准。
这就意味着,所有的益生菌产品所使用的菌种要在这两个名单以内,如果在名单以外, 就是不合规的。而对于0~3岁的婴幼儿来说,就要更严格一些,在国家规定的9种菌株之外的,或者没有标注菌株号的婴幼儿益生菌产品都可能是不适合婴幼儿的。
下面,简单给大家举例说明一下:
样本A(表3)产品包装仅标示了菌种名称,没有明确的菌株号。菌种名称虽然都在《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内,但由于没有明确标示菌种号,所用菌种仍有可能不符合标准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0~3岁婴幼儿可食用菌株,不建议给0~3岁婴幼儿服用。
同时笔者发现,该样本的使用方法只分了“6岁以下儿童”和“6岁以上儿童”,而没有0~3岁婴幼儿使用方法。这种分法也容易让消费者以为6岁以下的所有人都可以服用。这种混淆儿童和婴幼儿的概念的产品在市场上并不少见。消费者们在购买产品时需要仔细看清包装说明和配方标示,尽量购买标示规范的产品。
那什么样的产品是比较合规、适合0~3岁的婴幼儿服用呢?为了更清楚地让消费者了解,我们再来看看产品样本B(表4)。
1.标示了菌株名,并带有明确的菌株号,且菌株号全是国家批准可适用婴幼儿的。说明这款产品是不但可以给成人和一般儿童,也可以给0~3岁的婴幼儿使用。
2.食用方法明确标示了0~3岁婴幼儿及3岁以上儿童的使用方法。婴幼儿童使用年龄划分清晰明确,结合上述菌株都带有明确菌株号,消费者可以确定产品完全可以给0~3岁的婴幼儿使用,成年人同样可使用。
最后,给广大读者总结0~3岁婴幼儿选择益生菌的原则:有明确标示菌株号;使用菌株在国家发布的《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及后续公告中。另外,专家告诫,0~3岁婴幼儿选用益生菌时,辅料成分、种类越少越好,像一些含有奶类成分的益生菌就有可能导致过敏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肠道健康的日益关注以及益生菌概念的普及,国内外益生菌市场需求增长迅猛。然而,激烈的市场竞争也催生了不少乱象。
使用益生菌帮助人们预防及治疗肠道疾病始于国外,从国内来看,据业内人士介绍,益生菌约90%的消费人群是儿童、婴幼儿。但儿童可服用的益生菌是否也适用于婴幼儿呢?近日,笔者走访市场,进行了深度调查。
根据《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显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对婴幼儿年龄的定义:婴儿是指0~12月龄的人,幼儿指12~36月龄的人。婴幼儿是儿童中最弱小的初生阶段,是一个需要家人细心呵护的阶段。儿科专家也向笔者说明,婴幼儿时期由于身体的功能还没有发育完善,所以不管在药品服用还是食品服用上都和儿童有明显区别。
在《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表1)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表2)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6号)》和《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10号)》中,规范了益生菌的菌种。其中对于婴幼儿,国家不但明确了可食用菌种,更有严格的菌株限制,允许用于婴幼儿的菌株只有9个,全都是在国内外应用历史较长,使用人群较多,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的菌株。相比而言,对非婴幼儿阶段的儿童就没有特别的菌株要求。不难发现,国家对婴幼儿益生菌的要求更高、更精准。
这就意味着,所有的益生菌产品所使用的菌种要在这两个名单以内,如果在名单以外, 就是不合规的。而对于0~3岁的婴幼儿来说,就要更严格一些,在国家规定的9种菌株之外的,或者没有标注菌株号的婴幼儿益生菌产品都可能是不适合婴幼儿的。
下面,简单给大家举例说明一下:
样本A(表3)产品包装仅标示了菌种名称,没有明确的菌株号。菌种名称虽然都在《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内,但由于没有明确标示菌种号,所用菌种仍有可能不符合标准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0~3岁婴幼儿可食用菌株,不建议给0~3岁婴幼儿服用。
同时笔者发现,该样本的使用方法只分了“6岁以下儿童”和“6岁以上儿童”,而没有0~3岁婴幼儿使用方法。这种分法也容易让消费者以为6岁以下的所有人都可以服用。这种混淆儿童和婴幼儿的概念的产品在市场上并不少见。消费者们在购买产品时需要仔细看清包装说明和配方标示,尽量购买标示规范的产品。
那什么样的产品是比较合规、适合0~3岁的婴幼儿服用呢?为了更清楚地让消费者了解,我们再来看看产品样本B(表4)。
1.标示了菌株名,并带有明确的菌株号,且菌株号全是国家批准可适用婴幼儿的。说明这款产品是不但可以给成人和一般儿童,也可以给0~3岁的婴幼儿使用。
2.食用方法明确标示了0~3岁婴幼儿及3岁以上儿童的使用方法。婴幼儿童使用年龄划分清晰明确,结合上述菌株都带有明确菌株号,消费者可以确定产品完全可以给0~3岁的婴幼儿使用,成年人同样可使用。
最后,给广大读者总结0~3岁婴幼儿选择益生菌的原则:有明确标示菌株号;使用菌株在国家发布的《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及后续公告中。另外,专家告诫,0~3岁婴幼儿选用益生菌时,辅料成分、种类越少越好,像一些含有奶类成分的益生菌就有可能导致过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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