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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新建6项国家计量基准的公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拟新建6项国家计量基准的公示
为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市场监管总局拟批准新建“(400 Hz~100 kHz)交流功率基准装置”“水量热计60Co γ射线水吸收剂量基准装置”“热中子注量率基准装置”“辐射热流基准装置”“原子时标副基准装置”“金属洛氏硬度副基准装置”等6项国家计量基准,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实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量值处邮编:100088。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lzc@samr.gov.cn。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82260132。
附件:拟新建的国家计量基准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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