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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质量强国战略 探索建立质量诚信联动机制

2011年03月29日 13:23    信息来源:http://12365.ce.cn/zlpd/bwzg/201103/29/t20110329_20957365.shtml

国家质检总局总检验师项玉章在今天由中国质检协会举办的“2011年质量消费维权工作研讨会”上发表演讲指出,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服务保障民生必须以质量为先导。此次研讨会以“引导质量消费,服务保障民生”为主题,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所强调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以及全国质检系统2011年“抓质量、保安全、强质检、保安全”的工作重点,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项玉章说,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发展水平作为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规划中涉及质检工作的内容很多,说明质检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大。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抓好质量强国战略的论证和实施。国家强,则质量必须强。我们经过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提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并通过制定《质量发展纲要》,把质量强国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通过加快研究质量强国战略的相关理论、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实施途径,深入宣传科学质量观,创新质量发展机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并通过开展质量管理效能建设,结合质量兴省、质量兴市(县)和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等各种质量主题活动,大力宣传质量强国战略,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其次是抓好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的完善。实施质量强国,标准必须先行,认证认可必须创新发展。我们将加快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国家标准化体系,全面提升标准化水平,用先进的标准引领质量提升、保障质量安全。抓好认证认可体系和制度的创新,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市场准入的优势,大力推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信息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的实施。继续强化认证认可监管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切实提高认证认可质量。

第三个方面是抓好质量责任和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的质量责任体系。认真总结与地方政府合作的成功经验,加强条块合作,落实合作协议,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健全质量责任制,组织查处质量违法大案要案,提供质量工作保障条件。要监督企业严格遵守质量违法大案要案,提供质量工作保障条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既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形成紧密衔接的质量监管链条和工作合力。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与工信、商务、银行、海关、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合作,探索建立质量诚信联动机制。尽快整合质量信用信息和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逐步建立统一的质量信用共享平台。加快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实行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质量信用奖惩制度,尤其要重视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

最后是抓好质量评价和激励机制的健全。加快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出口商品质量合格率、产品伤害事故率、认证市场占有率、生产及服务企业获证率、质量竞争力指数、顾客满意度指数等为主要内容的符合性、适用性、可靠性相统一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推动质量统计指标尽快纳入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规范质量统计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充分运用质量分析结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实施名牌战略,研究探索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提高标准化示范区、出口品牌特别是国际知名品牌,发挥品牌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质量激励机制,加大质量奖励工作力度。规范省(区、市)政府质量奖评奖办法,加快制定《国家质量奖励管理办法》,推进国家质量奖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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