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面向社会征集国家计量人才实训基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计量人才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计量人才队伍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计量专业技能培训资源高质量精准供给,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申报国家计量人才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
实训基地主要任务是研究开发计量专业培训课程,开展法律法规、计量基础和专业知识、计量技术实际操作、注册计量师专业项目、计量监管执法以及重点产业(领域)特色计量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等。本次实训基地建设分为综合类和领域类两种,综合类是指能够满足高层次、复合型计量人才培训需求,提供面向全国基础性、综合性、交叉性综合计量培训服务的实训基地;领域类是指能够满足特殊产业或专有领域的计量人才培训需求,提供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或者其他计量专业应用领域计量人才的实训基地。
“十四五”期间,通过建立一批实训基地,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点面结合、精准有效、机制健全的计量专业技能公共培训基础设施网络,通过市场化运行机制,满足计量人才培训需求,不断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计量基础。
国家人才实训基地申请主体基本条件为:
(一)申报资格。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具备常态化开展计量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实训的能力、资质以及工作条件。
(二)人员配备。申请单位具备实训基地培训规模、专业设置和培养层次相适应、计量实践能力强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能够满足实训基地公共教学培训和实验操作需要。
(三)场地设施。申请单位培训场所、设施和设备符合国家建设以及安全标准、计量技术规范或国家标准有关要求,实训场所和设施设备应当满足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的需要。
(四)培训体系。申请单位的培训模式清晰明确,培训方案、培训课程体系等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符合计量人才发展方向;具备完整的计量校准规范、检定规程等计量技术培训体系以及检定校准实际操作技能实践培训体系。
(五)合法合规。申请单位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没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实训基地申报程序主要包括推荐申请、批准建立、监督管理等3个环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等优质资源,认真组织筛选推荐和申报,鼓励满足相关条件的单位通过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向市场监管总局正式提出推荐申报;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可直接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各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推荐申报的基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申请基地数量为1个;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申报的基地数量不限。相关材料及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计量人才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计量人才队伍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计量专业技能培训资源高质量精准供给,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申报国家计量人才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
实训基地主要任务是研究开发计量专业培训课程,开展法律法规、计量基础和专业知识、计量技术实际操作、注册计量师专业项目、计量监管执法以及重点产业(领域)特色计量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等。本次实训基地建设分为综合类和领域类两种,综合类是指能够满足高层次、复合型计量人才培训需求,提供面向全国基础性、综合性、交叉性综合计量培训服务的实训基地;领域类是指能够满足特殊产业或专有领域的计量人才培训需求,提供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或者其他计量专业应用领域计量人才的实训基地。
“十四五”期间,通过建立一批实训基地,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点面结合、精准有效、机制健全的计量专业技能公共培训基础设施网络,通过市场化运行机制,满足计量人才培训需求,不断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计量基础。
国家人才实训基地申请主体基本条件为:
(一)申报资格。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具备常态化开展计量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实训的能力、资质以及工作条件。
(二)人员配备。申请单位具备实训基地培训规模、专业设置和培养层次相适应、计量实践能力强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能够满足实训基地公共教学培训和实验操作需要。
(三)场地设施。申请单位培训场所、设施和设备符合国家建设以及安全标准、计量技术规范或国家标准有关要求,实训场所和设施设备应当满足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的需要。
(四)培训体系。申请单位的培训模式清晰明确,培训方案、培训课程体系等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符合计量人才发展方向;具备完整的计量校准规范、检定规程等计量技术培训体系以及检定校准实际操作技能实践培训体系。
(五)合法合规。申请单位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没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实训基地申报程序主要包括推荐申请、批准建立、监督管理等3个环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等优质资源,认真组织筛选推荐和申报,鼓励满足相关条件的单位通过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向市场监管总局正式提出推荐申报;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可直接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各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推荐申报的基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申请基地数量为1个;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申报的基地数量不限。相关材料及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
-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暨中国消费者协会40年座谈会在长沙举办(2024-11-22)
- 第三届全国食品抽检大比武活动举办(2024-11-22)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4年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典型案例(2024-11-22)
- 第三届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在京举办(2024-11-22)
- 第三届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成功举办(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