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签订协议深化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签订数据共享合作协议,深化拓展双方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等方面的合作,推动跨部门信息数据有序流转和融合运用,为加快建立新型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夯实数据基础。
本次签订数据合作共享协议是两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数据合作机制的重要举措。
合作协议明确了两部门深化合作的原则、目标、合作内容和合作方式等事项,确定数据共享和信息化保障工作的牵头单位,建立信息共享使用会商机制和效能反馈机制,在推进信息共享、强化协同监管、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双方共享的数据主要为工作中归集的企业基础数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管理等数据,数据共享目录保持动态调整。在依法依规、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两部门将深挖数据价值,开展大数据分析和深度利用,实现数据多向赋能,助推监管和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强与相关部委数据共享,目前已与中纪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8个中央部门和单位建立了信息共享合作关系。截至2024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累计归集中央部门涉企信息69.06亿条,推送企业基础信息1.01亿条,提供接口调用服务15.55亿次,通过让信息多跑路、数据多跑腿,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监管效能。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签订数据共享合作协议,深化拓展双方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等方面的合作,推动跨部门信息数据有序流转和融合运用,为加快建立新型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夯实数据基础。
本次签订数据合作共享协议是两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数据合作机制的重要举措。
合作协议明确了两部门深化合作的原则、目标、合作内容和合作方式等事项,确定数据共享和信息化保障工作的牵头单位,建立信息共享使用会商机制和效能反馈机制,在推进信息共享、强化协同监管、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双方共享的数据主要为工作中归集的企业基础数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管理等数据,数据共享目录保持动态调整。在依法依规、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两部门将深挖数据价值,开展大数据分析和深度利用,实现数据多向赋能,助推监管和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强与相关部委数据共享,目前已与中纪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8个中央部门和单位建立了信息共享合作关系。截至2024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累计归集中央部门涉企信息69.06亿条,推送企业基础信息1.01亿条,提供接口调用服务15.55亿次,通过让信息多跑路、数据多跑腿,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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