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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鲜剂身份之谜

2011年05月16日 15:46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今年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管惩处措施,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这个《通知》当中还指出,在食品当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当前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要把打击各类违法添加行为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那么就在前不久,我们栏目接到了一份来自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原法人的实名举报,反映这家企业非法生产用于肉肠制品的食品添加剂。针对这个举报,我们的记者赶到了南京进行了调查。

在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原法人张建国的家中,他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在2008年会计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可疑票据,正是这张票据,让他对公司一种新产品的原料产生了怀疑。

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原法人  张建国

在它的帐册和凭证里面发现了这张票,结果我一看凭我的经验我就知道这个原料是从个人那边采购过来的,不是从正规的生产企业来的,因为正规生产企业自己都会开具就是正式的增值税发票,而这种发票是从街道财税所开出来的发票,而且街道财税所只对个人不对单位的。

在这张由街道财税所开具的发票上标明: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将一笔45783元的款项支付给了一个叫王前武的个人。而企业内部和这一笔款项对应的入库单显示:这笔款项中的41400元是用于购买的一种单价为230元每公斤的混合物。南京丽源香料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香精香料的工厂,但来自企业员工的反映,这种混合物并不是用来加工香精香料的,而是用来生产一种复合防腐剂,这种复合防腐剂主要是用在肉灌肠制品里,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保鲜剂。不过,这种保鲜剂的原料进货和生产过程却显得有些神秘。

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原法人  张建国

公司供应部门也给我反映,讲公司其他的原料,生产香精的原料都是有正规的合格渠道,都是有合格供方,唯独这个产品没有,而且就是公司的法人对它这个开绿灯的,而且也不让他们经手  所谓的混合粉这里面究竟是什么成分我们就无法得知了。

在张建国的家中,他向记者展示了从工厂生产现场取得的一些所谓混合物的样品,显然,通过肉眼观察无法判断这种混合物里到底有什么成分。为了解开这一疑团,记者来到了丽源公司。在生产车间,记者发现,车间里几幅窗帘算是将车间和外界进行了隔离,而生产设备就是两台混合搅拌机。虽然车间没有生产,但里面存放有一些已经包装好的保鲜剂产品。

记者发现,车间里的一些生产原料上面,并没有原料名称,而是用一些英文和数字组成的代码来进行区分

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生产经理  桑华

我们公司内部管理是代码,为了保密起见。

记者:那这个产品的原材料在哪呢?

都没有了,全部没有了,全部用完了

由于工厂当天并没有生产,记者无法亲眼见到生产现场的“混合物”。不过

公司负责研发这种保鲜剂产品的工程师周永俊告诉记者,他研制的保鲜剂的配方包括麦芽糊精、葡萄糖内酯、山梨酸钾、乳酸链球菌素、双乙酸钠、微晶纤维素这六种成分。至于那张可疑票据里标示为混合物的原材料是什么,他也不知情。

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工程师   周永俊

我真的不知道,因为生产是由生产(部门)具体去操作的,我只管把配方 把产品研发出来交给公司。

随后,记者找到公司负责人,他对混合物的成分作出了这样的解释。

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牧

 材料部分吧,就是我刚才讲的,实际上是分割的,虽然是这六种材料,但是呢  我配的时候一部分是单独配的,一部分是公开配的  就是这样  所以说 如果讲混合物的话,那我们就把我们自己配的那一块算作混合物。

根据丽源公司工程师提供的配料表,公司生产保鲜剂的六种原材料虽然都属于GB2760国标规定允许在肉制品里使用的添加剂。但是,这种叫做保鲜剂的复合防腐剂中,能起到防腐作用的防腐剂就有山梨酸钾、乳酸链球菌素、双乙酸钠等三种,对于这样添加的依据,公司的工程师自己也说不清楚。

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工程师   周永俊

文献里面只是告诉你一个参考值,而真正应用到实际应用当中,应该是靠我们自己不断地去试验,不断地去培养,这样才能出来这样一个结果,是这样一个情况。

尽管连工程师自身都说不清楚为什么要在这种保鲜剂中添加三种不同的防腐剂,但公司的负责人却一再声明他们的产品很安全。为了表明自己产品的安全性,公司出示了这个产品的企业标准和相关的检测报告。

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董事  杨秀玲

记者:针对你这个配方的相应的安全性评估有吗?

有的。

记者:哪来的?

也是请专家来做,我们自己单方面肯定是做不好的。

记者:专家的评估结果呢?

结果(在)标准上面

记者发现,这份企业标准里只对感官指标和一些简单的重金属残留进行了规定,对其中各种添加剂复合添加后可能带来的变化和产物,以及与之相关的工艺控制、检测方法都没有提及。相关的检验报告,仅仅是根据企业自己制定的标准花钱委托相关机构检测后得出检验合格的结论。对于企业负责人提及的专家评估报告,记者多次要求查阅,但是企业始终未能提供。

 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牧

我们这个是一个实践的一个过程,因为安全这个不是简单我们这种企业(做的事)。

这种复合防腐剂,南京丽源公司从2010年1月开始生产销售。据公司负责人介绍,这种由公司自己研究出的所谓保鲜剂,由于防腐效果不错,成为了公司的主打产品。

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牧

记者:一年销多少?

我算一下,有几十吨吧。

南京丽源香料公司生产的这种名为保鲜剂的复合添加剂,虽然标明的几种成分都是国家标准允许添加的食品添加剂,但是并不代表生产出来的复合添加剂就是安全的,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说,他们没有能力对这种复合添加剂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就是这种并没有进行过安全评估的复合添加剂,因为具有较强的防腐效果,竟然成了丽源公司的主打产品,堂而皇之卖到了不少肉制品厂。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这种神秘的复合添加剂不仅没有合法身份,而且暴露出复合添加剂里边隐藏的食品安全风险。

在南京市质监局,记者首先对这种保鲜剂产品标签上的信息进行了查询。

南京质监局食品处副处长 吴娟

从这个它所明示的这个生产许可证号来看的话,生产企业是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当时给它发证的这个范围是香精。

尽管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具有香精的生产许可证。但是执法人员指出这种保鲜剂产品并不属于香精香料的生产类别,而是属于防腐剂类别,不能共用一个生产许可证。

南京质监局食品处副处长 吴娟

这个生产许可证号是它这个丽源香精有限公司的香精香料的许可证号,而它实际上标识的是保鲜剂,保鲜剂通过我们查询,它没有取得证,它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那么所以说就这个标签来讲,我们(认为公司)有可能涉嫌两个方面,第一个它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因为给它的是香精的证,它其实生产的是防腐剂,超出了许可它的范围了。第二个它还有  冒充QS标志,因为没有取得证的话是不能打QS标志的。

根据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的保鲜剂产品涉嫌无证非法生产复合防腐剂,并且涉嫌冒用QS质量认证标志的情况,南京质监局及下属秦淮分局的执法人员迅速赶到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

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牧

记者:许可证是什么产品的许可证。

真的是食用香精的许可证。

记者:也就是说另外一个产品的许可证,用在了你这个保鲜剂的产品上面是不是?

对,如果这样讲是这种情况。

记者:那您觉得这种行为是属于什么行为呢?

就说标签,我们这个标签上面  可能在标识上面出现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伪造、变造、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还规定:伪造或者冒用QS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通过清点,质监执法人员在现场查封了一吨多成品保鲜剂。执法部门表示:针对丽源公司的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南京质监局稽查处处长 王进秀

这个企业,确实涉嫌存在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就是这个复合食品添加剂,和冒用质量标志的这个违法行为  它的无证生产这个行为,我局将依据食品安全法对这个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冒用质量标志,在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个产品质量法上也有明确的规定,可以依法查处。

专家指出,虽然国标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22大类2400多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添加数量进行了严格规定。但是目前食品添加剂在生产、使用环节依然存在滥用和非法添加的现象。

食品安全监管研究学者  刘鹏

我们在添加剂的生产也好,使用也好,甚至最后所谓添加的过程当中也好,存在一些滥用的情况,甚至一些为了单纯迎合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不顾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去追求消费者的这种消费的满意  需求的满足,而刻意或者是没有原则进行比较乱象的这种复合添加现象。

单一的食品添加剂在生产和使用环节存在的滥用现象,同样可能存在于成分组合更为复杂的复合添加剂。相关专家指出:如果复合添加剂成分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它们与食物成分之间的吸收利用关系,没有得到详尽的研究,很有可能带来更高的安全风险。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  胡小松

往往新的东西,出来的话,还应该有一个更长时间的观察,在没有更加长(时间)的观察下的话,非常快地貌似去确定一种技术,并广泛应用的话,可能带来的副作用的风险就会提高。

目前,各国关于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的限量值,都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成立的专家委员会提出。这个专家委员会每年通过协商会议公布出各种添加剂每日容许摄入量的ADI值,各国再依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在ADI值范围内制定出本国的限量值。这个数据,需要经过长期复杂深入地研究才能得出。如果将我国准许添加的2400多种添加剂,互相间进行复合添加生产出复合添加剂,其组合数量惊人,要想每一种组合都进行安全评估,显然不可能。

食品安全监管研究学者  刘鹏

因为我们知道,每种添加剂它在生产的过程当中,它在运用过程当中,它本身就是一个有风险的过程。那么当他们合在一起以后,可能还会产生出一些新的风险。那么这种风险不但是具有累积的效应  反而还一种所谓的扩大的效应   我们应该有进一步的目标去限制,甚至在很大的监管层上采取一些强硬的措施来禁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要想真正解决这一难题必须标本兼治,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还要加大打击和惩处的力度。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  张勇

一个是强化监测;一个是强化日常的监管;一个是强化诚信体系的建设;一个是强化我们的责任体系。同时我们的司法部门也在加紧这方面的工作,对于食品安全犯罪分子  要依照《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于他们从严惩处,这样的话,营造一个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在食品生产业界有这么一句话: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食品工业。的确,食品添加剂能让生产出来的食品在色、香、味等方面更加出色,而且也能满足食品保鲜、防腐、运输等各种实用方面的需求。所以专家也提醒我们广大消费者,要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不要盲目地谈添加剂而色变。但是另一个方面,安全性对于食品添加剂而言是最基本的门槛,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而要想保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提高就成了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卫生部要从严审核、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在2011年年底前要制定并公布复合配方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志标准。而在标准不断完善的基础上,更为重要的问题是落实问题,只有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环节把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制度和标准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食品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才有可能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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