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总结报告

2007年05月22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一)缺陷汽车产品产生的原因;

(二)召回计划的实施的详细情况,包括召回的具体技术措施和方法;

(三)缺陷产品的销售范围和数量;

(四)召回效果,包括已召回并消除缺陷的和仍未召回的产品数量;

(五)对尚未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的原因的说明,及所要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六)对防止同样缺陷产品再次发生和对召回行动改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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