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磐石市市场监管局采取7项举措严把煤炭质量标

2018年03月02日 15:30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zjxw/dfzjxw/dfftpxw/201803/t20180302_513658.htm

近日,吉林省磐石市市场监管局采取7项举措,开展煤炭市场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依法严把市场准入关,查处无照经营煤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违法行为,增强煤炭经营单位诚信守法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严格主体资格审查。所属各综合分局通过检查摸底,全方位了解各自辖区煤炭销售企业情况,依法加强主体资格审查,检查证照是否合法有效,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煤炭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集中检查经营者销售煤炭的来源、种类、质量等级标准,组织对商品煤质量进行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违法行为。

强化信息公开。各部门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以年报公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为监管方式,结合12315投诉举报平台,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违法行为进行相关信息公开。

加强监督抽检。对辖区煤炭经营主体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抽检,对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及时公示抽检结果,并依法查处。

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加强12315平台对煤炭质量举报投诉的受理,对涉嫌违法的线索及时分转并依法处理,超出职权范围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指导煤炭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做到煤炭购销账目底数清、情况明。

主动向企业宣传政策规定。引导煤炭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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