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电商平台企业行政指导
10月24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电商平台企业行政指导座谈会,进一步强化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网络市场秩序。30家省内外电商平台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发布《“双十一”网络集中销售活动行政提示》,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加强网络订餐服务、规范价格促销、禁止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开展行政指导。相关电商平台企业围绕依法合规经营、规范促销行为发出倡议并作出承诺。
会议强调,电商平台企业要切实落实好三方面要求。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履行好法定责任义务。加强对入驻经营者的资质审核和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审核,把好准入关口,强化在商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内部审查,确保商品信息真实准确。二是提升平台服务质量,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反映渠道,积极采取七日无理由退货、快速理赔、先行赔付等模式,及时快速化解消费纠纷。三是强化协同共治,共同维护好网络市场秩序。积极配合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供案件协查信息、报告平台内经营者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置监管部门移交的违法违规信息,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
10月24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电商平台企业行政指导座谈会,进一步强化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网络市场秩序。30家省内外电商平台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发布《“双十一”网络集中销售活动行政提示》,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加强网络订餐服务、规范价格促销、禁止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开展行政指导。相关电商平台企业围绕依法合规经营、规范促销行为发出倡议并作出承诺。
会议强调,电商平台企业要切实落实好三方面要求。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履行好法定责任义务。加强对入驻经营者的资质审核和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审核,把好准入关口,强化在商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内部审查,确保商品信息真实准确。二是提升平台服务质量,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反映渠道,积极采取七日无理由退货、快速理赔、先行赔付等模式,及时快速化解消费纠纷。三是强化协同共治,共同维护好网络市场秩序。积极配合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供案件协查信息、报告平台内经营者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置监管部门移交的违法违规信息,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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