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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检验检疫局促进大质量工作体制联建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纪实

2010年04月16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ztlm/zlts/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大质量工作体制和大质检文化建设,全面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甘肃检验检疫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与甘肃省农业、质监、工商、商务等部门沟通交流,探索共同合作的新形势,以联合建设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先行先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围绕“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主线,夯实质量基础,确保安全底线,加快构建大质量工作体制,加快推动甘肃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近年来,甘肃省农产品出口保持了良好势头。2009年,在金融危机和质量安全双重压力下,甘肃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主动出击、积极应对,经检验检疫出口的农产品货值仍达3.3亿美元,为解决“三农”问题做出了应有贡献。随着平定、天定高速公路的相继贯通和兰新第二铁路复线的开工建设,甘肃省的进出口环境得到进一步的优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甘肃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支持优势农产品扩大出口,甘肃检验检疫局牵头与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甘肃省商务厅联合建设甘肃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联合建设甘肃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首先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省情实际,紧盯市场需要,在实施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政府主导,质检引领,部门联动,行业协会协调,龙头企业带动,全社会参与、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种植养殖”的工作机制,推行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准则、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发展模式,对出口农产品各环节、全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甘肃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力争5年内在甘肃省农产品出口主要产区建立起规范的农业投入品 “供、销、用”全程链式管理机制,甘肃省20%的县(市、区)建成特色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示范区出口的农产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质量安全标准,达到“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出口无障碍”的示范效果。

建设好甘肃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要求健全的体系做保障。首先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依据进口国家(地区)技术标准、规程,组织制定种养殖技术规程、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产品质量等在内的甘肃省出口农产品标准。鼓励引导农产品种养殖企业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MP)、欧盟的GLOBAL-GAP认证;支持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ISO)、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以及美国FDA、法国IFS、英国BRC、犹太认证(KOSHER)和面向穆斯林国家HALAL认证,提高示范区标准化管理水平。各级政府负责制定实施标准化建设推进计划,促进示范区基地连片开发、标准化建设。第二健全农业投入品控制体系。农业部门根据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制定《示范区农业投入品使用规范》、《示范区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对允许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及其经营企业实行备案管理,清理整顿农业投入品销售渠道,对有关药物实行专营专供。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加强指导,规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指导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生产经营台账,加强管理,逐步形成农业投入品“供、销、用”全程链式管理机制。第三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立完善起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过程可追溯体系。以农产品出口、农用投入品经营企业为主体,在产地环境、种植、养殖、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植物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疾病控制、收获、储藏、运输、加工、包装、销售、出口各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第四完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评估预警体系。农业部门负责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监控计划和实施方案;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农产品实施雷竞技新官网,收集、汇总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各监管部门根据监控检测结果和质量安全状况,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提出整改方案并采取相应纠偏措施。各级政府要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防范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第五健全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广泛开展道德、法律教育和诚信管理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检验检疫部门制定失信行为举报、诚信信息甄别、被惩戒者申诉及复核、守信企业鼓励和失信企业惩戒等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把诚信体系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建立示范区出口企业诚信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定期评价、发布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信息,对诚信企业予以表彰,对因失信造成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被境外官方通报并产生重大影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理。强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逐步建立起示范区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第六建立多元化国际市场体系。整合各种资源,发展壮大一大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出口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各地政府和出口企业依照规定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保护产品、努力培育甘肃省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出口品牌,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增强农产品出口示范带动效应。以水果、蔬菜、牛羊肉等特色农产品为重点,提高深加工程度和附加值,巩固香港、东南亚和中亚市场,开发日本、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发达经济体高端市场;以干酪素、瓜子仁、苹果汁、番茄酱等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为重点,巩固现有国际市场,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国际市场份额;发挥区位优势,结合石羊河流域治理,加大对武威市大棚蔬菜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走西口”以开拓中亚和独联体市场。组织指导示范区出口农产品企业参加国内外重要食品博览会等专业展会和促销活动,及时向农产品出口企业传递境外农产品贸易政策、市场动态和商品信息,指导企业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拓国际市场。

甘肃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对本区域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负总责,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全力推进本区域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建设。甘肃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实际,把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集中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全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取得成效。其次要明确部门责任。建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部门合作机制,形成推动甘肃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合力。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出口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督以及出口农产品检疫检验工作;负责出口农产品生产企业、出口农产品(包括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的备案;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信息通报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依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与管理;推广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规范;受理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场的备案申请,并进行审核工作。质监部门负责制定出口农产品生产地方标准;依法组织查处生产农业投入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计量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农业投入品和食品添加剂在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出口农产品综合协调及相关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第三要加大政策扶持,扩大社会宣传。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出口农产品龙头企业、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企业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建设、国际市场开发和境外参展、注册认证、应对贸易摩擦和反倾销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对外宣传推介力度,树立甘肃产品良好国际形象和较高美誉度。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全社会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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