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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验检疫局首次采用“网络公证”破解网络违法案件

2010年05月07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ztlm/zlts/

近日,在北京检验检疫局开展的“质量提升”活动与“打击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书专项行动”中,该局查获了一起在网络上变造检验检疫证单的违法案件。

北京检验检疫局接到举报称,在一家医疗器械的可视招标采购网上公布的一份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涉嫌造假。检验检疫人员随即根据举报线索启动了立案程序。后查明证实,该公司为赢得中标,将一批红外理疗仪的入境货物报检单据的报检日期由“2005年”变造为“2008年”,并将涂改后的检验检疫证单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供给招标方并在网络上进行公示。

在此案的取证过程,北京检验检疫局首次采用了“网络公证”的取证方式,从而使这一案件顺利告破。该局办案人员介绍说:“网上信息来无影去无踪,违法者一旦觉察很容易在瞬间修改删除,一旦违法证据灭失,很难再追究造假者的违法责任。我们必须要寻找到一种合适的方式将其固定下来,而且还要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这三大原则。为此,我们想到了公证机构的介入,即网络公证。”

网络公证是指与公证相关的对象、方法、过程、管理等诸要素中至少有一项涉及到计算机网络的公证。

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北京检验检疫局申请北京市长安公证处进行了网上证据的保全公证,按照法定的流程、方法在网络上对获取变造单证页面的过程进行了一次完整再现。最后一份详细记录了19个操作步骤,43份相关网络页面的权威公证书作为证据材料成功入卷。

目前,北京检验检疫局已责令当事人删除了有关违法的网络页面,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49条的规定对该公司涂改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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