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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监管模式改革 全面提升检验监管能力

2010年06月13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ztlm/zlts/

国家质检总局修订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8月1日起实施。此办法旨在规范对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检验监管工作,提高检验监管有效性,促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鼓励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诚实守信,增强责任意识。办法吸收了全国检验监管工作多年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是今后一个时期检验监管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广大出口企业产品出口也将产生重大影响。

甘肃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认真领会管理办法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同时结合我省外贸出口实际,于2010年1月初完成了《甘肃检验检疫局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及产品风险评定工作规范(试行)》及《出口工业产品风险等级基本评价标准》、《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评定审核表》等系列配套文件,细化了工作程序和标准,规范了对企业分类的评定及后续监督管理,形成了操作性强、科学化、规范化的配套文件,并将相关文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按照工作计划要求3月底前完成出口工业产品风险等级定级工作,5月底前全面完成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工作,一场高质高效的出口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工作拉开了序幕。

总结过往经验  理清工作思路

作为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内较早开展检验监管模式改革探索的直属检验检疫局,甘肃检验检疫局早在2002年就制定出台了出口工业产品过程监管模式,八年时间积累了大量宝贵的企业监管工作经验。为了扎实做好甘肃省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工作,甘肃检验检疫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及甘肃检验检疫局部署,开展自学与集中讨论等形式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前后四次组织全局检验监管人员逐条学习相关配套文件和评定工作规范。在学习评定规范文件过程中,甘肃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企业监管工作交流,力求统一工作思想和考核尺度,力促分类管理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提升”活动开展的契机,甘肃局提出了“以贯彻落实《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为载体,总结提升好经验好做法,扎实推进以企业分类+产品风险分级为基础的检验监管新模式,全面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提高监管有效性”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评定工作思路。

加强舆论宣传  深入调查摸底

广泛宣传发动,为做好分类管理办法营造舆论氛围。甘肃局通过局网站、新闻媒体、下厂检验、下发文件等多渠道主动向企业进行宣传,让甘肃省辖区内的出口工业品企业充分了解分类管理带来的便利和优惠,帮助相关企业了解分类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和基本要求,提高企业主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积极性,促进出口产品质量提高。2010年2月到3月间,甘肃局根据辖区内出口工业产品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摸底调查工作,认真核对、梳理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出口量、主要产品类别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基本信息,明确了辖区出口工业品检验监管基本状况。确定了酒泉钢铁集团公司、腾达西北铁合金有限公司等17家拟实施出口工业产品分类管理的企业,编写了相应的评定计划。在加强舆论宣传和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甘肃检验检疫局于2010年4月12日召开了全省出口化矿类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宣贯大会,17家拟实施出口工业产品分类管理企业负责人和质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徐肖坚副局长为与会企业代表详细解读了《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核心内容、法律内涵以及实施后对企业的影响,强调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会议还充分聆听了企业在迎接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评定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予以解答。此次宣贯会议的召开,为甘肃检验检疫局扎实推进出口化矿类工业品企业分类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入生产一线  推进评定工作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丰富和提升了分类管理的内涵和外延,改变了原来单纯以企业类别为分类因素的做法,引入了“企业类别+产品风险分级”的二维分类管理理念。对一家出口工业产品企业采用何种检验监管方式,由企业类别和产品风险等级两个要素共同决定。因此产品风险定级和出口企业分类,对顺利推行出口分类管理管理工作都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甘肃检验检疫局于2010年3月底召集相关专家和检验监管人员,严格按照《出口工业产品风险等级基本评价标准》,对十三类出口化矿金属类工业品,根据产品特性、质量数据、产品不合格情况,国内外质量安全风险预警,退货、索赔和投诉情况、敏感因子、进口国或者地区的标准和法规,产品的社会关注度、贸易方式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评价,确定了钢材、硅锰合金、水泥等12类工业品为一般风险产品,硅铁为较高风险产品。

针对甘肃省出口工业产品主要集中在钢铁、铁合金等行业的特点,充分考虑了出口企业较集中且质量关键控制点较繁杂等因素,确定了全部采用深入生产一线,全过程监督现场考核的出口企业分类评定方式,力求公正、公平的反映企业实际管理水平。甘肃局抽出精干力量成立了化矿分类管理评定小组,将具体审核的项目落实到责任人。出口企业分类评定小组于2010年4月中旬至5月底,先后分四批对甘肃省10余家出口化矿类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实施了现场考核。虽然甘肃出口企业数量很少。但评定小组抱着“正是因为我们企业数量少,所以更要求我们把这项工作仔细做好,力求每次考核评定都能成为精品”的认真态度。评定小组不惧艰苦,冒着冶炼炉前40多度的高温,深入生产一线,获取生产企业第一手过程控制数据,现场考核工艺操作流程。甘肃地域狭长,评定小组往往东西奔波几百公里到达企业后,顾不上休息,就投入到紧张的考核工作中。评定小组还将分类管理评定工作和质检总局部署的“质量提升”活动紧密结合,向企业宣传“质量提升”活动的有关精神及要求,紧紧抓住质量监管重点,把质量提升阵地摆在生产一线,现场解析质量提升难题。帮助企业查找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解决评定中发现的实验室建设、化学元素检验、体系文件可操作性不强等质量问题。同时在评定过程中向企业宣贯了诚信管理机制、缺陷产品召回机制等质保机制,帮助企业树立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强化其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甘肃局这种务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受到了相关企业的一致好评。

截止2010年5月底,甘肃检验检疫局已全面完成辖区内出口化矿类工业品企业分类管理工作。甘肃局将通过分类管理的实施,强化检验和监管科学有效结合,真正实现“分得准、管得好、放得快”,在调整中提高检验监管工作效率,在改革中促进产品质量安全的提高,充分发挥检验检疫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有效性,促进甘肃外经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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