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木包装“积分制”换来零事故
今年以来,南通检验检疫局从拓宽监管范围、增强质量意识和提升监管水平三方面入手,推出了诚信管理试点。据统计,1~4月,经检疫监管、除害处理的出境木质包装达1544批,共6.84万件,同比分别增长35.32%和25%,均未出现检疫质量事故。
关键词
积分制
1.满分12分,记分周期为1个季度,其中,对于标识加施企业的诚信核查记分包括除害处理、标识加施、溯源管理、质量体系及质量事故等17项。对于使用单位的诚信核查记分包括违规违法、不规范操作及管理不到位等6项。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积分为0的,评定为“诚信企业”;积分在1~5之间的,评定为“预警企业”,通报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积分在6~11之间的,评定为“关注企业”,实行批批查验;积分为12的,评定为“重点关注企业”,暂停出口资格。
焦点话题
6月的南通,骄阳似火。在某出境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里,木质包装热处理窑内90摄氏度的炉温给这天气平添了几分燥热。“你们的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台账记录不清,无法实现有效溯源,根据《出境木质包装诚信管理记分办法》,你们的诚信核查项第12项将被记3分,希望你们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在窑温监控室内,南通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人员正在认真查阅企业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及销售台账记录。
近年来,随着南通开放型经济的蓬勃发展,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利用率持续上升,然而作为有害生物传播的重要载体,其质量也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检疫部门的高度重视。“如何确保南通地区木质包装质量,避免因木质包装质量问题而造成货物的退运,这是我们一直在思考、在探索的问题,诚信管理‘积分制’就是我们的一次有益尝试。”南通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冉俊祥说。据了解,今年该局以“质量提升”活动为契机,对出境木质包装实行“积分制”诚信管理试点,有力推动了南通地区木质包装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该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指导和督查试点工作。该局首先针对南通地区木质包装使用企业数量多、分布散,极易成为木质包装监管查验的薄弱环节这一问题,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木质包装使用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建成了涵盖全市398家木质包装使用单位的数据库,从而将监管范围从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拓宽到使用企业。该局还选取了30家木质包装使用单位和所有的标识加施企业,按照“诚信便利、失信惩处”的原则,通过企业自查、现场核查等多种途径试行出境木质包装诚信管理,其中对于标识加施企业,主要核查包括除害处理、标识加施、溯源管理、质量体系及质量事故等17项诚信核查项;对于使用企业,主要核查包括违规违法、不规范操作及防疫措施不到位等6项诚信核查项。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是提升产品质量的关键,我们希望通过‘积分制’来达到‘预警’、‘关注’以及‘重点关注’的目的,从而进一步推动企业增强自律和质量意识。”该局植物检疫科科长杨占臣是这样形容试行诚信管理的初衷的。的确,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已有1家标识加施企业和7家使用企业被评定为“预警企业”,1家标识加施企业被评定为“关注企业”。企业自律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出境木质包装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据统计,前5个月,经该局检疫监管进行除害处理的出境木质包装达1937批,共9.16万件,同比分别增长35%和29%,均未出现检疫质量事故。
南通某知名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被评定为“关注企业”后,企业老总感触颇深:“以往我们认为只要把产品做好达到出口标准就行了,此次诚信管理试点,为我们这些企业管理层注入了新的质量意识思维。我们一定会把责任落实到位,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的生产环节,做到检验检疫人员来企业检查与不来检查一个样!”
面对企业质量意识在这次活动中的转变,南通检验检疫局局长刁彩华表示:“这次试点可以说是理念的转换和模式的创新,是推动大质检工作机制的一个有效尝试。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完善积分管理办法,并逐步推广到其他出口行业中去,提升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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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严格准入制度遏制木质包装甲醛超标
5月26日,江阴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对一批进境集装箱实施开箱查验时发现箱内甲醛严重超标。经检测该集装箱内甲醛浓度达到6.09ppm,超过国家相关标准限值60倍,这已是该局5月份截获的第18批甲醛超标入境木质包装。
据江阴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反映,随着胶合板木托、木箱在外贸运输包装中的广泛使用,口岸集装箱检疫发现甲醛超标批次呈大幅攀升态势。这不仅对口岸查验人员及装卸工作人员带来极大的健康隐患,而且不可避免地危害了环境。目前,口岸检疫部门发现甲醛超标包装,除要求将集装箱移至安全地点开箱散毒,对货物拆卸后的木质包装实施销毁处理外,还要求国内收货人及时向外方通报,督促国外出口商提高木质包装材料质量,但上述举措对外方约束力不强,不排除部分外商为降低运输包装成本,故意选用劣质木包装,将违法违规成本转嫁国内收货人。
为此检疫人员建议,为有效遏制甲醛超标木包装入境,可参照木质家具市场准入原则,对甲醛释放量超过一定限量标准的入境木包装连同所包装货物,实施退运等处理,用更严格的准入制度来规范市场。
舟山首次查获伪造出口木质包装标识案
日前,舟山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在对出口货物木质包装使用企业———舟山某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监管时,在该公司的发货区,发现其使用的木箱上的IPPC专用标识没有按照现行规定加施,其标识编号为CN-031/MB-33/DB,标识样式与CN-031/MB-33/DB标识加施企业的样式不一致。检疫人员怀疑有造假嫌疑,立即与标识加施企业取得联系,并与企业有关人员两次到现场确认并取证,证实该批标识确实为假冒。经与生产企业核实,该企业承认了伪造盗用IPPC专用标识行为的事实。检疫人员当场收缴了假冒标识印章一枚。
舟山检验检疫局已对该违规情况进行了立案调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实施条例》对违规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这是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木质包装要求加施IPPC专用标识以来舟山检验检疫局首次查处伪造盗用IPPC标识案。
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要求从2005年3月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办法》列明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只有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企业,才有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的资格。
一些不具备标识加施资格的企业,为利益所驱使,擅自伪造、盗用其他企业取得的IPPC标识样式和编号,将未经有效除害处理的木质包装用于出口,这种行为将造成恶劣影响: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扰乱了监管秩序。出口木质包装的生产、加工、标识加施、出口过程都应受到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管,而这些伪造标识的企业逃避了检验检疫机关的监管。二是危害了我国的出口信誉。冒用标识的木质包装一旦被国外查明是伪造的或检出有害生物,必将对我国出口商品声誉造成影响。三是扰乱出口木质包装市场。企业伪造IPPC标识,大大降低了成本,缩短了生产时间,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对正规的标识加施企业产生冲击,进而损害市场的健康发展。四是损害了出口木质包装使用企业的利益。出口商品如果在国外入境口岸被检出木质包装不合格,可能会影响通关速度,甚至遭受退运、销毁等处理,给出口企业造成损失。因此,对伪造IPPC标识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查处。
业务探讨
木质包装呼唤国标
西南一场大旱,与森林过度砍伐、植被破坏,环境失衡不无关系。与之密切相关的木质包装循环利用却遭遇难关,出台相关国家标准显得迫在眉睫。
木质包装:遭遇瓶颈制约
最近一段时间,江苏检验检疫协会木质包装分会会长徐平可谓喜忧交加。喜的是,他们承办的“木质包装热处理研究”项目取得了成功,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肯定,还受到了通报表扬和奖励;忧的是,木质包装循环利用却一直遭遇瓶颈制约。在江苏太仓市召开的木质包装分会工作会议上,徐平忧心忡忡地说:“我们急切地需要国家标准来促进行业的发展。”
森林危机:企业家的心事
江苏检验检疫协会木质包装分会现有100多家企业会员。无锡前程、南通华洋、昆山胜丰、常州佳宇、丹阳振成等大型木质包装企业是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单位。分会还聘请到江苏检验检疫局植物检测领域权威专家担任顾问。
徐平是无锡前程木质包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前程木业”作为中国木质包装的知名企业,木质包装年产值过亿元。眼下,“国家标准”,成为压在他和几位副会长心里多年的一件心事。
多年来,木质包装处在一个被遗忘的角落。其工艺看似简单,产值相对较少,形形色色产品组成的包装王国中“木质包装”并不显眼。与此同时,木质包装的重要性也常被人们忽略,我国每年出口货物因为木质包装出现疫情和不合格,而导致产品退货或销毁的事时有发生。
除了检验检疫监管难点外,中国木质包装还存在着产业零散、企业竞争无序、对森林资源依赖度过高等问题。
今年我国西南地区的一场大旱灾,深深触动了不少木质包装企业的老板。徐平坦承,企业所用的部分原材料来自西南山区。虽说是从正规渠道采购的,但他认为这次西南地区的旱灾,与森林过度砍伐、植被破坏,环境失衡不无关系。
近年,“前程木业”买了座山。每次徐平上山看着自己亲手栽下的小树苗,心情很复杂。他恨不能“拔苗助长”———因为,他心爱的小树苗长得实在太慢了!
国家标准:一项迫切的课题
一边是森林资源过度匮乏,一边是木质包装无法高效回收利用而造成的巨大浪费。“一个木质包装就是一棵树”,一些有识之士对木质包装面临的窘境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在对外贸易中,护卫“中国制造”走出国门的木质包装,必须按照客户要求采用进口国标准。比如,欧盟法规框架下的木质包装产品的回收利用率相当高,其包装箱、托盘,甚至连小小的钉子都采用统一规格和标准,以便回收使用时拆卸方便。
“中国制造的木质包装为什么就不能有自己的国家标准呢?”企业人士的担忧与无奈,引起了在座的检验检疫工作者的共鸣。
“现在连一颗小钉子都要花钱买欧洲人的。像集装箱一样,中国如果也能出台木质包装的规格标准,国内外客户就无可挑剔了。最后引领全国的木质包装企业都按此标准执行,一年循环使用的木材就相当可观。”
一位会议代表指出,这是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制定国家标准和制定行业标准有很大的不同,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协同作战。我们现在已经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首要的任务就是企业应尽快形成相关文字材料,然后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眼下,制定国家统一的木质包装产品规格标准迫在眉睫。大家认为,只有想不到,没有办不到,只要认准一条正确的路,就必须坚持走下去。
江苏检验检疫协会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在检企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担当好“娘家”的角色。
今年以来,南通检验检疫局从拓宽监管范围、增强质量意识和提升监管水平三方面入手,推出了诚信管理试点。据统计,1~4月,经检疫监管、除害处理的出境木质包装达1544批,共6.84万件,同比分别增长35.32%和25%,均未出现检疫质量事故。
关键词
积分制
1.满分12分,记分周期为1个季度,其中,对于标识加施企业的诚信核查记分包括除害处理、标识加施、溯源管理、质量体系及质量事故等17项。对于使用单位的诚信核查记分包括违规违法、不规范操作及管理不到位等6项。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积分为0的,评定为“诚信企业”;积分在1~5之间的,评定为“预警企业”,通报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积分在6~11之间的,评定为“关注企业”,实行批批查验;积分为12的,评定为“重点关注企业”,暂停出口资格。
焦点话题
6月的南通,骄阳似火。在某出境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里,木质包装热处理窑内90摄氏度的炉温给这天气平添了几分燥热。“你们的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台账记录不清,无法实现有效溯源,根据《出境木质包装诚信管理记分办法》,你们的诚信核查项第12项将被记3分,希望你们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在窑温监控室内,南通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人员正在认真查阅企业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及销售台账记录。
近年来,随着南通开放型经济的蓬勃发展,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利用率持续上升,然而作为有害生物传播的重要载体,其质量也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检疫部门的高度重视。“如何确保南通地区木质包装质量,避免因木质包装质量问题而造成货物的退运,这是我们一直在思考、在探索的问题,诚信管理‘积分制’就是我们的一次有益尝试。”南通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冉俊祥说。据了解,今年该局以“质量提升”活动为契机,对出境木质包装实行“积分制”诚信管理试点,有力推动了南通地区木质包装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该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指导和督查试点工作。该局首先针对南通地区木质包装使用企业数量多、分布散,极易成为木质包装监管查验的薄弱环节这一问题,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木质包装使用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建成了涵盖全市398家木质包装使用单位的数据库,从而将监管范围从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拓宽到使用企业。该局还选取了30家木质包装使用单位和所有的标识加施企业,按照“诚信便利、失信惩处”的原则,通过企业自查、现场核查等多种途径试行出境木质包装诚信管理,其中对于标识加施企业,主要核查包括除害处理、标识加施、溯源管理、质量体系及质量事故等17项诚信核查项;对于使用企业,主要核查包括违规违法、不规范操作及防疫措施不到位等6项诚信核查项。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是提升产品质量的关键,我们希望通过‘积分制’来达到‘预警’、‘关注’以及‘重点关注’的目的,从而进一步推动企业增强自律和质量意识。”该局植物检疫科科长杨占臣是这样形容试行诚信管理的初衷的。的确,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已有1家标识加施企业和7家使用企业被评定为“预警企业”,1家标识加施企业被评定为“关注企业”。企业自律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出境木质包装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据统计,前5个月,经该局检疫监管进行除害处理的出境木质包装达1937批,共9.16万件,同比分别增长35%和29%,均未出现检疫质量事故。
南通某知名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被评定为“关注企业”后,企业老总感触颇深:“以往我们认为只要把产品做好达到出口标准就行了,此次诚信管理试点,为我们这些企业管理层注入了新的质量意识思维。我们一定会把责任落实到位,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的生产环节,做到检验检疫人员来企业检查与不来检查一个样!”
面对企业质量意识在这次活动中的转变,南通检验检疫局局长刁彩华表示:“这次试点可以说是理念的转换和模式的创新,是推动大质检工作机制的一个有效尝试。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完善积分管理办法,并逐步推广到其他出口行业中去,提升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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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江阴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对一批进境集装箱实施开箱查验时发现箱内甲醛严重超标。经检测该集装箱内甲醛浓度达到6.09ppm,超过国家相关标准限值60倍,这已是该局5月份截获的第18批甲醛超标入境木质包装。
据江阴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反映,随着胶合板木托、木箱在外贸运输包装中的广泛使用,口岸集装箱检疫发现甲醛超标批次呈大幅攀升态势。这不仅对口岸查验人员及装卸工作人员带来极大的健康隐患,而且不可避免地危害了环境。目前,口岸检疫部门发现甲醛超标包装,除要求将集装箱移至安全地点开箱散毒,对货物拆卸后的木质包装实施销毁处理外,还要求国内收货人及时向外方通报,督促国外出口商提高木质包装材料质量,但上述举措对外方约束力不强,不排除部分外商为降低运输包装成本,故意选用劣质木包装,将违法违规成本转嫁国内收货人。
为此检疫人员建议,为有效遏制甲醛超标木包装入境,可参照木质家具市场准入原则,对甲醛释放量超过一定限量标准的入境木包装连同所包装货物,实施退运等处理,用更严格的准入制度来规范市场。
舟山首次查获伪造出口木质包装标识案
日前,舟山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在对出口货物木质包装使用企业———舟山某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监管时,在该公司的发货区,发现其使用的木箱上的IPPC专用标识没有按照现行规定加施,其标识编号为CN-031/MB-33/DB,标识样式与CN-031/MB-33/DB标识加施企业的样式不一致。检疫人员怀疑有造假嫌疑,立即与标识加施企业取得联系,并与企业有关人员两次到现场确认并取证,证实该批标识确实为假冒。经与生产企业核实,该企业承认了伪造盗用IPPC专用标识行为的事实。检疫人员当场收缴了假冒标识印章一枚。
舟山检验检疫局已对该违规情况进行了立案调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实施条例》对违规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这是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木质包装要求加施IPPC专用标识以来舟山检验检疫局首次查处伪造盗用IPPC标识案。
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要求从2005年3月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办法》列明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只有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企业,才有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的资格。
一些不具备标识加施资格的企业,为利益所驱使,擅自伪造、盗用其他企业取得的IPPC标识样式和编号,将未经有效除害处理的木质包装用于出口,这种行为将造成恶劣影响: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扰乱了监管秩序。出口木质包装的生产、加工、标识加施、出口过程都应受到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管,而这些伪造标识的企业逃避了检验检疫机关的监管。二是危害了我国的出口信誉。冒用标识的木质包装一旦被国外查明是伪造的或检出有害生物,必将对我国出口商品声誉造成影响。三是扰乱出口木质包装市场。企业伪造IPPC标识,大大降低了成本,缩短了生产时间,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对正规的标识加施企业产生冲击,进而损害市场的健康发展。四是损害了出口木质包装使用企业的利益。出口商品如果在国外入境口岸被检出木质包装不合格,可能会影响通关速度,甚至遭受退运、销毁等处理,给出口企业造成损失。因此,对伪造IPPC标识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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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包装呼唤国标
西南一场大旱,与森林过度砍伐、植被破坏,环境失衡不无关系。与之密切相关的木质包装循环利用却遭遇难关,出台相关国家标准显得迫在眉睫。
木质包装:遭遇瓶颈制约
最近一段时间,江苏检验检疫协会木质包装分会会长徐平可谓喜忧交加。喜的是,他们承办的“木质包装热处理研究”项目取得了成功,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肯定,还受到了通报表扬和奖励;忧的是,木质包装循环利用却一直遭遇瓶颈制约。在江苏太仓市召开的木质包装分会工作会议上,徐平忧心忡忡地说:“我们急切地需要国家标准来促进行业的发展。”
森林危机:企业家的心事
江苏检验检疫协会木质包装分会现有100多家企业会员。无锡前程、南通华洋、昆山胜丰、常州佳宇、丹阳振成等大型木质包装企业是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单位。分会还聘请到江苏检验检疫局植物检测领域权威专家担任顾问。
徐平是无锡前程木质包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前程木业”作为中国木质包装的知名企业,木质包装年产值过亿元。眼下,“国家标准”,成为压在他和几位副会长心里多年的一件心事。
多年来,木质包装处在一个被遗忘的角落。其工艺看似简单,产值相对较少,形形色色产品组成的包装王国中“木质包装”并不显眼。与此同时,木质包装的重要性也常被人们忽略,我国每年出口货物因为木质包装出现疫情和不合格,而导致产品退货或销毁的事时有发生。
除了检验检疫监管难点外,中国木质包装还存在着产业零散、企业竞争无序、对森林资源依赖度过高等问题。
今年我国西南地区的一场大旱灾,深深触动了不少木质包装企业的老板。徐平坦承,企业所用的部分原材料来自西南山区。虽说是从正规渠道采购的,但他认为这次西南地区的旱灾,与森林过度砍伐、植被破坏,环境失衡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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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一项迫切的课题
一边是森林资源过度匮乏,一边是木质包装无法高效回收利用而造成的巨大浪费。“一个木质包装就是一棵树”,一些有识之士对木质包装面临的窘境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在对外贸易中,护卫“中国制造”走出国门的木质包装,必须按照客户要求采用进口国标准。比如,欧盟法规框架下的木质包装产品的回收利用率相当高,其包装箱、托盘,甚至连小小的钉子都采用统一规格和标准,以便回收使用时拆卸方便。
“中国制造的木质包装为什么就不能有自己的国家标准呢?”企业人士的担忧与无奈,引起了在座的检验检疫工作者的共鸣。
“现在连一颗小钉子都要花钱买欧洲人的。像集装箱一样,中国如果也能出台木质包装的规格标准,国内外客户就无可挑剔了。最后引领全国的木质包装企业都按此标准执行,一年循环使用的木材就相当可观。”
一位会议代表指出,这是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制定国家标准和制定行业标准有很大的不同,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协同作战。我们现在已经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首要的任务就是企业应尽快形成相关文字材料,然后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眼下,制定国家统一的木质包装产品规格标准迫在眉睫。大家认为,只有想不到,没有办不到,只要认准一条正确的路,就必须坚持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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