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点共识促两岸检验检疫合作迈入常态化轨道
9月28日至29日,第三届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研讨会在福州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发来贺信,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名誉会长魏传忠和台湾外贸协会董事黄有才出席研讨会并讲话,福建省副省长叶双瑜致欢迎辞。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会长葛志荣主持。两岸百余位检验检疫专家、学者与会。这是自2009年12月22日海协会和海基会签署《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以来首次举办的研讨会,对进一步加强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支树平在贺信中指出,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已开展多年。尤其是近三年来,在两岸同仁的共同努力下,两岸检验检疫合作不断加强、合作内涵不断深化。2008年,我们首次在厦门举办了第一届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研讨会,开了两岸检验检疫紧密合作的先河,这不仅是两岸检验检疫合作的一件大事,也是促进两岸和平发展的一项实际措施。2009年,第二届研讨会在宝岛台湾成功举行,通过两届研讨会的举办,两岸专家不仅交流了业务,切磋了技术,而且加深了友谊,增强了互信。特别值得高兴的是,经过研讨和协商,《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已于去年12月正式签署,这标志着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迈向制度化、常态化。两岸检验检疫同行为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值得肯定,值得回忆,值得欣慰。他强调,两岸同胞,血浓于水。当前,经济全球化日益加深,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两岸关系呈现良好态势。作为检验检疫工作者,我们要珍惜两岸和平发展的大好时机,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并肩携手,共商两岸检验检疫合作之大计,共谋两岸农业和经贸发展之大事,为繁荣两岸经济、造福两岸人民作出新的贡献!
魏传忠在讲话中回顾了近年来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情况。他指出,《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的签署和本次研讨会的召开,标志着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迈入了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建议今后重点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合作:一是充分发挥联络点信息沟通作用;二是积极完善会商研讨机制;三是研究解决重要农产品检疫准入问题;四是携手开展预检和便捷措施试点;五是尽快搭建证明文件核查平台;六是协同推进两岸安全卫生标准制修订合作。
黄有才表示,两岸合作协议顺利的签署,让从事农产品检疫检验业务的同仁们深受鼓励,亦感责任重大。9个月来合作协议工作事项的推动,更充分展现双方同仁对业务的用心及为人民谋福利的决心。
叶双瑜说,近年来在国家质检总局的支持指导下,福建检验检疫机构等各有关部门主动服务、积极推动,闽台农业合作和农产品贸易快速发展,福建已成为祖国大陆对台农产品贸易第一大省。希望两岸检验检疫机构进一步加强交流、密切合作,不断提升两岸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持续发展。
在研讨会上,两岸专家学者重点就农产品检验检疫准入程序、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程序、电子证书应用现状与展望以及农兽药管理制度、残留安全标准等议题进行了专题演讲和交流。同时,召开落实《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第二次工作会议,就具体落实措施进行会商,并达成六个方面的共识。
一是关于台湾农产品输往大陆,双方专家表示将加快检验检疫风险分析工作,争取在明年上半年实现鲜梨输往大陆。二是关于台湾畜禽产品,大陆将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加工产品输入。三是关于大陆樱桃输台,台湾已经启动风险分析程序,将在技术资料齐全后尽速完成检疫准入。四是关于水果上部分农残标准差异问题,大陆方面表示,对大陆已经制定相应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按大陆标准执行;对大陆尚未制定相关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在大陆定出标准前,可暂时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或台湾标准作为输入检验依据。其他相关技术问题将尽快协商解决。五是关于台湾菠萝输往大陆,台湾将尽快安排大陆专家赴台湾对菠萝生产及检疫检验进行考察确认,以促使菠萝输往大陆获得更便捷的检验检疫通关措施。六是双方同意在电子证书及检疫犬制度上开展积极与密切的交流合作。
9月28日至29日,第三届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研讨会在福州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发来贺信,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名誉会长魏传忠和台湾外贸协会董事黄有才出席研讨会并讲话,福建省副省长叶双瑜致欢迎辞。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会长葛志荣主持。两岸百余位检验检疫专家、学者与会。这是自2009年12月22日海协会和海基会签署《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以来首次举办的研讨会,对进一步加强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支树平在贺信中指出,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已开展多年。尤其是近三年来,在两岸同仁的共同努力下,两岸检验检疫合作不断加强、合作内涵不断深化。2008年,我们首次在厦门举办了第一届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研讨会,开了两岸检验检疫紧密合作的先河,这不仅是两岸检验检疫合作的一件大事,也是促进两岸和平发展的一项实际措施。2009年,第二届研讨会在宝岛台湾成功举行,通过两届研讨会的举办,两岸专家不仅交流了业务,切磋了技术,而且加深了友谊,增强了互信。特别值得高兴的是,经过研讨和协商,《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已于去年12月正式签署,这标志着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迈向制度化、常态化。两岸检验检疫同行为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值得肯定,值得回忆,值得欣慰。他强调,两岸同胞,血浓于水。当前,经济全球化日益加深,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两岸关系呈现良好态势。作为检验检疫工作者,我们要珍惜两岸和平发展的大好时机,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并肩携手,共商两岸检验检疫合作之大计,共谋两岸农业和经贸发展之大事,为繁荣两岸经济、造福两岸人民作出新的贡献!
魏传忠在讲话中回顾了近年来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情况。他指出,《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的签署和本次研讨会的召开,标志着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迈入了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建议今后重点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合作:一是充分发挥联络点信息沟通作用;二是积极完善会商研讨机制;三是研究解决重要农产品检疫准入问题;四是携手开展预检和便捷措施试点;五是尽快搭建证明文件核查平台;六是协同推进两岸安全卫生标准制修订合作。
黄有才表示,两岸合作协议顺利的签署,让从事农产品检疫检验业务的同仁们深受鼓励,亦感责任重大。9个月来合作协议工作事项的推动,更充分展现双方同仁对业务的用心及为人民谋福利的决心。
叶双瑜说,近年来在国家质检总局的支持指导下,福建检验检疫机构等各有关部门主动服务、积极推动,闽台农业合作和农产品贸易快速发展,福建已成为祖国大陆对台农产品贸易第一大省。希望两岸检验检疫机构进一步加强交流、密切合作,不断提升两岸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持续发展。
在研讨会上,两岸专家学者重点就农产品检验检疫准入程序、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程序、电子证书应用现状与展望以及农兽药管理制度、残留安全标准等议题进行了专题演讲和交流。同时,召开落实《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第二次工作会议,就具体落实措施进行会商,并达成六个方面的共识。
一是关于台湾农产品输往大陆,双方专家表示将加快检验检疫风险分析工作,争取在明年上半年实现鲜梨输往大陆。二是关于台湾畜禽产品,大陆将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加工产品输入。三是关于大陆樱桃输台,台湾已经启动风险分析程序,将在技术资料齐全后尽速完成检疫准入。四是关于水果上部分农残标准差异问题,大陆方面表示,对大陆已经制定相应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按大陆标准执行;对大陆尚未制定相关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在大陆定出标准前,可暂时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或台湾标准作为输入检验依据。其他相关技术问题将尽快协商解决。五是关于台湾菠萝输往大陆,台湾将尽快安排大陆专家赴台湾对菠萝生产及检疫检验进行考察确认,以促使菠萝输往大陆获得更便捷的检验检疫通关措施。六是双方同意在电子证书及检疫犬制度上开展积极与密切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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