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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质监局六措并举落实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2011年10月09日 11:37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一是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人的责任与义务,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和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在企业显著位置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落实岗位责任考核制。企业要明确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根据生产过程明确质量控制关键点和责任人,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定期不定期地对质量控制关键点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层层把好质量关;三是建立自查自纠召回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对质量情况、检验情况等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同时,建立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落实召回产品的处置规定,并有记录备查;四是建立质量分析会议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分析会议制度,定期分析产品生产加工过程的质量状况,制订质量问题的整改措施,提出产品质量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五是建立人员教育培训制。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订教育培训计划,特别是对质量控制关键点的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更要加强培训;六是完善进销台账溯源制。对购进的原材料、辅料等必须全面索证索票,并建立规范台帐,做到手续、资料齐全,相关票证完整,建立票证档案,做到不合格原料不进厂。同时,要完善销售台账,明确出厂产品的流向,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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