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华丰鞋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莆田市华丰鞋业有限公司创建于1993年,座落在风景秀丽的湄州湾北岸东海镇。地处福泉高速公路与福厦国道经过之地,与天然良港秀屿港相距仅25公里。水陆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 公司现有总资产近7000多万元,固定资产4500万元,占地面积21000平方米,建有现代化标准厂房42000平方米。购进台湾生产的先进制鞋生产线9条,同时拥有配套的线带、高频、电脑刺绣、彩印包装等先进设备。企业现有员工2600多名,技术员200多名,年产各类运动鞋500多万双,企业每年以30%以上速度增长。2001年创产值1.2亿元,税利1000多万元,上交税金528万元,创汇350万美元。预计今年可实现产值1.8亿元,实现税利1500多万元,创汇600万美元。 莆田市华丰鞋业有限公司经过不断的努力,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届的好评,赢得了诸多荣誉。 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荣获“福建省名牌产品”称号、“福建省优质产品”、2001年“福建省用户满意产品”称号、“99昆明世博会特色产品博览会金质奖”、“晋江国际鞋业博览会金奖”、“福建省产品质量稳定证书”、福建省“乡镇企业优质产品”等多项荣誉称号。企业被授予“农业部全面质量管理达标企业”、“福建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中国质量万里行》质量定点监督单位”、福建省“出口创汇先进企业”、“纳税先进单位”和省级“先进乡镇企业”、银行信用“AAA”级。企业又于2002年度获得农业部授予全国200家“诚信企业”之一。蔡金辉先生的卓越领导和管理才能也得到社会与政府的肯定和赞誉,多次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先进思想政治工作者”等殊荣,2002年又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并于9月1日在人民大会堂受到国家领导人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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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15诚信承诺 消费者满意程度的最大化一直是企业追求的目标,为顾客提供满意的服务是企业营销部门工作的核心价值观。企业致力于向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以企业优质的产品为顾客带来最大化的价值感受。公司承诺:1、自购鞋之日起,真皮运动鞋“三包”期为三个月,非真皮运动鞋“三包”期为一个月。2、在“三包”期内,若出现鞋子断底、断帮、断跟或大面积开胶等质量问题,包退、包换。3、在“三包”期内,若同一部位连续两次修理无效者,酌情按售价0.5%/日收取折旧费后给予调换(售出日算起)。4、在“三包”期内,若鞋子出现开胶、小片脱落、断线等轻微质量问题,包修。华丰将秉承顾客至上的原则,将消费者满意度放在第一位;同时,企业将按照国家法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随时调整企业的三包承诺标准,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
主要产品:沃特旅游鞋(运动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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