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djjxk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0日。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1-附件2: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与经营范围目录对照表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与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条目对应表.docx
附件1-附件3: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试用版)使用说明.docx
附件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djjxk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0日。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1-附件2: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与经营范围目录对照表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与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条目对应表.docx
附件1-附件3: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试用版)使用说明.docx
附件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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