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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9年03月18日 08:06    信息来源:http://www.saic.gov.cn/hd/zjdc/201903/t20190313_291949.html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ggsglc@sai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二、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邮编1008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并在信封上注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10-68050321。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

附件:

1.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3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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