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315在行动

云南两月查涉旅案185起 丽江两客栈均被罚20万

2017年11月16日 11:10    信息来源:http://finance.ifeng.com/a/20171115/15794420_0.shtml

11月15日上午,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近期的涉旅案件向公众作通报。虽然,旅游市场上“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欺诈销售、辱骂游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的,但近2个月以来,全省仍发现查处了涉旅案件185起,行政处罚罚款267.3万元。

据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余繁介绍,在被查处的案件中:旅游部门查处45起,行政处罚罚款102.24万元,处罚旅行社21家,处罚旅游从业人员24人;公安部门查处47起,行政处罚罚款12.17万元;工商部门查处20起,行政处罚罚款124.65万元;税务部门查处34起,行政处罚罚款2.64万元;交通部门查处33起,行政处罚罚款10.6万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6起,行政处罚罚款15万元。

在发布会现场,余繁还选取了16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从统计上来看,其中有7起涉及旅行社违法违规制定购物,另外9起涉及无证导游服务、安排另付费旅游项目、不合格旅游产品和服务、珠宝购物虚假宣传、拖延退货、贿赂司机导游,和客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问题。

其中,丽江古城区琅玉珠宝店导购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介绍该店是政府扶持企业,是政府指定的购物店,并对消费者多次退货投诉故意拖延,消费者多次通过人民网、微博等媒体反映经营者不履行义务,对丽江旅游造成了负面影响。今年9月12日,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古城区琅玉珠宝店作出罚款人民币50万元及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今年“双十一”期间,丽江古城两客栈虚假宣传引人误解案备受公众关注。余繁对此案的查处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11月11日,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媒体曝光的“刷单客栈”古城区私奔度假客栈、古城区良辰美景客栈分别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某某(古城区私奔度假客栈负责人)自2016年6月起,李某某(古城区良辰美景客栈负责人)自2016年4月起,分别使用“亲的客栈·丽江水墨印象店”和“风花雪月连锁客栈(初见店)”的名称,在美团网开展客房销售。通过网络刷单、删除差评等方式提升客栈在美团网上的排名,用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获得网络订单,以谋取不正当利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属于用网络刷单的方法,对客栈服务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且因当事人行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于某某(古城区私奔度假客栈负责人)、李某某(古城区良辰美景客栈负责人)分别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虚假宣传行为。

余繁说,原来居高不下、此起彼伏的旅游投诉大幅下降,今年国庆中秋长假期间,云南旅游投诉下降到全国倒数第6位。但旅游市场上变相安排游客购物、欺诈销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还偶有发生,旅游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治安状况还需进一步改善,旅游服务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旅游市场又出现新情况、新问题。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晗说:“刷单炒信、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是一种典型的虚构交易,为自己和他人提升商业信誉的违法行为。已成为目前网络经营者隐瞒交易事实,提升商品信誉,以不正当方式获取商品销售、信用积分等不正当利益而共用的手法之一。我们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国家网信办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部门的同一安排,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有机结合在一起。第一个要加强生产经营企业和电商平台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刷单炒信的违法为;第二是要把网络经营企业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被列入企业信用经营异常目录的网络经营企业施行联合惩戒,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第三就是要加大刷单炒信企业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处罚200万人民币,吊销营业执照。”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