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号(总第111号)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号(总第111号)
近期,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取粮食加工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饮料、调味品、蔬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肉制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罐头、水产制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蛋制品等24大类食121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检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理化指标、其它指标不合格样品36批次(见附件2)。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在桂林市秀峰区琴潭农贸市场张玉兰处抽检的葱,生产日期为2023年09月22日,噻虫嗪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品创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在阳朔县怡佳惠超市抽检的大姜,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噻虫胺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三)在恭城县恭城镇吾家果水果经营部抽检的香蕉,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吡虫啉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四)在恭城县恭城镇弘盛食杂店抽检的香蕉,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吡虫啉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五)在龙胜大广福购物超市抽检的老姜,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04日,噻虫胺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六)在张家市场黄小雄处抽检的食荚豌豆,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7日,多菌灵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康正检测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七)在全州县两河镇永昌隆购物中心抽检的甜橙,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联苯菊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八)在平乐县文珍水果店抽检的蜂蜜脐橙,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07日,克百威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九)在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枫林农贸市场梁秋玉处抽检的金秋砂糖桔,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联苯菊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十)在桂林市临桂区鲜果乐水果店抽检的脐橙,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氯唑磷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在临桂唐小平水果店抽检的蜜桔,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联苯菊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在桂林市临桂区红艳水果铺抽检的脐橙,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联苯菊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十三)在桂林市临桂区周社凤水果铺抽检的砂糖桔,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联苯菊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超标问题
(十四)在全州县海丽百货蔬菜水果店抽检的老姜,生产日期为2023年09月14日,铅(以Pb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十五)在全州星港百货商贸有限公司鑫海国际分公司抽检的子姜,生产日期为2023年09月14日,铅(以Pb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十六)在阳朔县兴坪镇全家超市抽检的老姜,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8日,镉(以Cd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十七)在桂林市阳朔县白沙镇新市场黄锦华处抽检的韭菜,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01日,镉(以Cd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十八)在全州果果餐饮配送有限公司抽检的辣椒(尖椒),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镉(以Cd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超标问题
(十九)在桂林市雁山区传兴燃气销售服务部抽检的百寿传奇包装饮用水天然泉水,生产日期为2023年09月25日,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品创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十)在平乐县大塘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抽检的柿饼,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菌落总数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一)在平乐县二塘佳都月酒店有限公司抽检的筷子(自行消毒),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3日,大肠菌群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十二)在平乐县秀群米粉店抽检的大碗(自行消毒),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4日,大肠菌群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十三)在阳朔县交椅山农家菜馆抽检的碗(自消餐具),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6日,大肠菌群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四)在龙胜圣记云吞店抽检的碗(自消餐具),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大肠菌群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五)在龙胜县杨记螺蛳粉店抽检的筷子(自消餐具),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大肠菌群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六)在龙胜景记烧卤店抽检的碗(自消餐具),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大肠菌群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七)在资源县唐大姐香味馆抽检的碗,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大肠菌群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十八)在龙胜天霖甘泉饮品开发有限公司抽检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为2023年12月01日,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其它指标不合格问题
(二十九)在桂林市雁山区牛霸王王潮汕火锅店抽检的筷子,生产日期为2023年09月2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品创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十)在桂林市雁山区福凯来小吃店抽检的筷子,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品创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十一)在平乐县余氏自选快餐店抽检的碗(自行消毒),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十二)在平乐县李家同安脆皮扣肉店抽检的铁碗(自行消毒),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十三)在桂林市叠彩区号七餐饮店抽检的陶瓷碗(自行消毒),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五、理化指标不合格问题
(三十四)在桂林市育才商贸有限公司雅园超市抽检的精炼白糖,生产日期为2023年06月06日,色值、还原糖分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十五)在恭城县恭城镇仁和食用油小作坊抽检的花生油,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09日,过氧化值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六、兽药残留问题
(三十六)在张家镇农贸市场尹礼安抽检的罗非鱼,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7日,磺胺类(总量)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康正检测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七、核查处置情况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号(总第111号)
近期,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取粮食加工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饮料、调味品、蔬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肉制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罐头、水产制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蛋制品等24大类食121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检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理化指标、其它指标不合格样品36批次(见附件2)。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在桂林市秀峰区琴潭农贸市场张玉兰处抽检的葱,生产日期为2023年09月22日,噻虫嗪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品创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在阳朔县怡佳惠超市抽检的大姜,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噻虫胺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三)在恭城县恭城镇吾家果水果经营部抽检的香蕉,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吡虫啉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四)在恭城县恭城镇弘盛食杂店抽检的香蕉,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吡虫啉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五)在龙胜大广福购物超市抽检的老姜,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04日,噻虫胺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六)在张家市场黄小雄处抽检的食荚豌豆,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7日,多菌灵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康正检测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七)在全州县两河镇永昌隆购物中心抽检的甜橙,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联苯菊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八)在平乐县文珍水果店抽检的蜂蜜脐橙,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07日,克百威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九)在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枫林农贸市场梁秋玉处抽检的金秋砂糖桔,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联苯菊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十)在桂林市临桂区鲜果乐水果店抽检的脐橙,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氯唑磷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在临桂唐小平水果店抽检的蜜桔,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联苯菊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在桂林市临桂区红艳水果铺抽检的脐橙,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联苯菊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十三)在桂林市临桂区周社凤水果铺抽检的砂糖桔,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联苯菊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超标问题
(十四)在全州县海丽百货蔬菜水果店抽检的老姜,生产日期为2023年09月14日,铅(以Pb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十五)在全州星港百货商贸有限公司鑫海国际分公司抽检的子姜,生产日期为2023年09月14日,铅(以Pb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十六)在阳朔县兴坪镇全家超市抽检的老姜,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8日,镉(以Cd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十七)在桂林市阳朔县白沙镇新市场黄锦华处抽检的韭菜,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01日,镉(以Cd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十八)在全州果果餐饮配送有限公司抽检的辣椒(尖椒),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镉(以Cd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超标问题
(十九)在桂林市雁山区传兴燃气销售服务部抽检的百寿传奇包装饮用水天然泉水,生产日期为2023年09月25日,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品创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十)在平乐县大塘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抽检的柿饼,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菌落总数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一)在平乐县二塘佳都月酒店有限公司抽检的筷子(自行消毒),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3日,大肠菌群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十二)在平乐县秀群米粉店抽检的大碗(自行消毒),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4日,大肠菌群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十三)在阳朔县交椅山农家菜馆抽检的碗(自消餐具),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6日,大肠菌群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四)在龙胜圣记云吞店抽检的碗(自消餐具),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大肠菌群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五)在龙胜县杨记螺蛳粉店抽检的筷子(自消餐具),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大肠菌群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六)在龙胜景记烧卤店抽检的碗(自消餐具),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大肠菌群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七)在资源县唐大姐香味馆抽检的碗,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大肠菌群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十八)在龙胜天霖甘泉饮品开发有限公司抽检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为2023年12月01日,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其它指标不合格问题
(二十九)在桂林市雁山区牛霸王王潮汕火锅店抽检的筷子,生产日期为2023年09月2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品创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十)在桂林市雁山区福凯来小吃店抽检的筷子,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品创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十一)在平乐县余氏自选快餐店抽检的碗(自行消毒),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十二)在平乐县李家同安脆皮扣肉店抽检的铁碗(自行消毒),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十三)在桂林市叠彩区号七餐饮店抽检的陶瓷碗(自行消毒),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五、理化指标不合格问题
(三十四)在桂林市育才商贸有限公司雅园超市抽检的精炼白糖,生产日期为2023年06月06日,色值、还原糖分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十五)在恭城县恭城镇仁和食用油小作坊抽检的花生油,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09日,过氧化值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六、兽药残留问题
(三十六)在张家镇农贸市场尹礼安抽检的罗非鱼,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7日,磺胺类(总量)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康正检测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七、核查处置情况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期)(2024-03-0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 第5期)第20号…(2024-03-01)
- 山东省威海市2024年2月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情况(2024-03-01)
- 广西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2期)(2024-03-01)
- 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号(总第111号)…(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