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雷竞技新官网分析报告
2024年度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组织实施烟花爆竹产品市级雷竞技新官网。本次抽查计划30批次,抽到30批次,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部件——引燃时间、结构和材质、燃放性能——燃放缺陷。
一、产品和产业概况
(一)产品概况
烟花爆竹是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产品。烟花爆竹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产品,广泛用于喜庆、祭祀、娱乐等活动。依据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按照药量及危险性大小,分为A、B、C、D四级:A、B级产品为专业燃放类,C、D级产品为个人燃放类。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主要是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
(二)产业概况
1.产业分布
盐城市曾经是烟花爆竹产品生产大市。随着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加大,本市烟花爆竹产品生产企业于2011年全部关闭。
2.销售渠道
烟花爆竹产品是通过批发企业批发给零售专卖店,零售专卖店销售的产品由批发企业使用专用车辆配送,不可跨县(区)销售。盐城市共有18家批发企业,都建有专用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
二、检验检测概况
(一)样品来源
本次任务共30批次,实际抽到样30批次,均在实体店抽取,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样品来源
(二)检验检测项目概况
表2 组合烟花产品检验检测项目及依据
表3 其他类(除组合烟花外)产品检验检测项目及依据
三、雷竞技新官网结果分析
(一)综合分析
1.按样品来源
本次雷竞技新官网样品均从实体店抽取,共30批次,具体抽检情况见表4。
表4 按样品来源分析抽查结果
2.按抽样地区
表5 按抽样地区分析抽查结果
3.按抽查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
表6 按抽查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分析抽查结果
4.按产品类别
表7 按产品类别分析抽查结果
(二)检验检测项目分析
1.检验检测结果
本次雷竞技新官网共抽查烟花爆竹产品30批次,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部件——引燃时间、结构和材质、燃放性能——燃放缺陷。
2.不合格项目分析
a) 部件——引燃时间
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标准规定,C级产品点火引火线引燃时间为3~8s;GB 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标准规定个人燃放类产品点火引火线引燃时间为5~8s。引燃时间过短,燃烧(爆炸)时燃放者无法及时离开,容易造成对燃放者的伤害;引燃时间过长,可能因未及时引燃烟花爆竹而发生近距离察看,也易造成对燃放者的伤害。
本次抽查有2个批次的产品部件——引燃时间项目不合格。
b) 结构和材质
GB 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标准规定C级产品:单筒内径>20mm,≤30mm,主体高度≤300mm,壁厚≥2.0mm;单筒内径≤20mm,主体高度≤260mm,壁厚≥1.5mm。产品与包装之间不应增加垫板,筒体之间不应安装隔板。筒体壁厚不符合标准要求,易存在安全隐患。产品安装隔板导致了不应有的运输成本增加、储存空间增加、消费成本增加;同时,也增加了燃放后废弃物,给环卫工作增加了额外负担;燃放时也会出现散筒现象,易造成人员伤害。
本次抽查有1个批次的产品结构和材质项目不合格。
c) 燃放性能——燃放缺陷
GB 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标准规定,产品燃放时不应出现炸筒、散筒、倒筒、冲底、断火、烧筒、急炸、未烧成现象,发射升空的效果件不应出现低炸现象。出现炸筒、散筒、低炸等缺陷易造成人员伤害。
本次抽查有2个批次的产品燃放性能——燃放缺陷项目不合格。
3.不合格问题的主要原因
本次抽查烟花爆竹产品共计30批次,不合格2批次。主要原因是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管理人员缺乏对国家标准和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学习,质量意识淡薄,不能严格按照标准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从原材料到成品的检验流于形式,甚至采取偷工减料的方式来降低生产成本,产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抽查的销售企业安全管理意识淡薄,产品质量鉴别能力不足,缺少必要的检验手段,对产品进货把关不严,不能严格按标准进行入库检验。
四、消费提示
1.看销售主体。消费者应到持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店去购买;
2.看标志。应有正规的厂名、厂址、燃放说明、警示语、合格证等;
3.看外观。应整洁、无霉变、无破损、无变形,无漏药等现象;
4.看引火线。点火引火线应为绿色安全引线,不应松动、断损。
2024年度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组织实施烟花爆竹产品市级雷竞技新官网。本次抽查计划30批次,抽到30批次,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部件——引燃时间、结构和材质、燃放性能——燃放缺陷。
一、产品和产业概况
(一)产品概况
烟花爆竹是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产品。烟花爆竹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产品,广泛用于喜庆、祭祀、娱乐等活动。依据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按照药量及危险性大小,分为A、B、C、D四级:A、B级产品为专业燃放类,C、D级产品为个人燃放类。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主要是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
(二)产业概况
1.产业分布
盐城市曾经是烟花爆竹产品生产大市。随着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加大,本市烟花爆竹产品生产企业于2011年全部关闭。
2.销售渠道
烟花爆竹产品是通过批发企业批发给零售专卖店,零售专卖店销售的产品由批发企业使用专用车辆配送,不可跨县(区)销售。盐城市共有18家批发企业,都建有专用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
二、检验检测概况
(一)样品来源
本次任务共30批次,实际抽到样30批次,均在实体店抽取,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样品来源
(二)检验检测项目概况
表2 组合烟花产品检验检测项目及依据
表3 其他类(除组合烟花外)产品检验检测项目及依据
三、雷竞技新官网结果分析
(一)综合分析
1.按样品来源
本次雷竞技新官网样品均从实体店抽取,共30批次,具体抽检情况见表4。
表4 按样品来源分析抽查结果
2.按抽样地区
表5 按抽样地区分析抽查结果
3.按抽查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
表6 按抽查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分析抽查结果
4.按产品类别
表7 按产品类别分析抽查结果
(二)检验检测项目分析
1.检验检测结果
本次雷竞技新官网共抽查烟花爆竹产品30批次,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部件——引燃时间、结构和材质、燃放性能——燃放缺陷。
2.不合格项目分析
a) 部件——引燃时间
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标准规定,C级产品点火引火线引燃时间为3~8s;GB 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标准规定个人燃放类产品点火引火线引燃时间为5~8s。引燃时间过短,燃烧(爆炸)时燃放者无法及时离开,容易造成对燃放者的伤害;引燃时间过长,可能因未及时引燃烟花爆竹而发生近距离察看,也易造成对燃放者的伤害。
本次抽查有2个批次的产品部件——引燃时间项目不合格。
b) 结构和材质
GB 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标准规定C级产品:单筒内径>20mm,≤30mm,主体高度≤300mm,壁厚≥2.0mm;单筒内径≤20mm,主体高度≤260mm,壁厚≥1.5mm。产品与包装之间不应增加垫板,筒体之间不应安装隔板。筒体壁厚不符合标准要求,易存在安全隐患。产品安装隔板导致了不应有的运输成本增加、储存空间增加、消费成本增加;同时,也增加了燃放后废弃物,给环卫工作增加了额外负担;燃放时也会出现散筒现象,易造成人员伤害。
本次抽查有1个批次的产品结构和材质项目不合格。
c) 燃放性能——燃放缺陷
GB 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标准规定,产品燃放时不应出现炸筒、散筒、倒筒、冲底、断火、烧筒、急炸、未烧成现象,发射升空的效果件不应出现低炸现象。出现炸筒、散筒、低炸等缺陷易造成人员伤害。
本次抽查有2个批次的产品燃放性能——燃放缺陷项目不合格。
3.不合格问题的主要原因
本次抽查烟花爆竹产品共计30批次,不合格2批次。主要原因是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管理人员缺乏对国家标准和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学习,质量意识淡薄,不能严格按照标准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从原材料到成品的检验流于形式,甚至采取偷工减料的方式来降低生产成本,产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抽查的销售企业安全管理意识淡薄,产品质量鉴别能力不足,缺少必要的检验手段,对产品进货把关不严,不能严格按标准进行入库检验。
四、消费提示
1.看销售主体。消费者应到持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店去购买;
2.看标志。应有正规的厂名、厂址、燃放说明、警示语、合格证等;
3.看外观。应整洁、无霉变、无破损、无变形,无漏药等现象;
4.看引火线。点火引火线应为绿色安全引线,不应松动、断损。
- 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12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2025-04-18)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5期)(2025-04-18)
- 2025年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发布(第三期)(2025-04-18)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04-18)
- 石家庄市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期)(202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