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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5年第1期)

2025年03月04日 17:41 信息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5年第1期)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医疗器械产品安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及安徽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计划要求,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现将抽查检验发现的不符合规定产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产品

(一)医用红外额温计1批:广西来宾圭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规定的温度显示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医用外科口罩1批:江西芝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口罩带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产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召回、自查、分析原因、风险评估等风险控制措施。

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公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7日

不符合规定产品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受检单位

生产单位

型号规格

产品编号/批号

抽样单位

检验单位

不符合标准

规定项

1

医用红外额温计

安徽五一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店

广西来宾圭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F-2

GD202212064173/GD20221206

亳州市场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规定的温度显示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

2

医用外科口罩

天长市世海药店

江西芝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规格:大号17.5cm×9.5cm 型号:平面耳挂式

20240408

滁州市场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口罩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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