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7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
2023年10月26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7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3年第53号)。
通告称,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委托方为温州市钰启化妆品有限公司、受托生产企业为金华市纤烁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幻臻水性彩色指甲油HZ088等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浙江、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对上述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7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
2023年10月26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7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3年第53号)。
通告称,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委托方为温州市钰启化妆品有限公司、受托生产企业为金华市纤烁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幻臻水性彩色指甲油HZ088等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浙江、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对上述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7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
- 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注册325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2024年3月)(2024年第44…(2024-04-16)
- 国家药监局:7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2023-10-30)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2023年第50号) (2023-10-11)
- 390个药品通过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初步形式审查(2023-08-22)
- 国家药监局:2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2020-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