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消费警示

河北省唐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中秋、国庆“双节”消费警示

2020年09月29日 09:41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zj/content/2020-09/28/content_8635290.htm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购物、聚餐、旅游等将成为消费热点,为使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河北省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科学、文明、理性消费,谨防各类消费陷阱,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警示一:选择月饼要注意甄别

一是购买渠道要正规。在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商铺购买;网购月饼需更加谨慎,不要被网上华丽的外包装图片蒙蔽,不要轻易购买所谓的“爆款”等不知名产品,应选择正规网络平台的品牌专营店。交易过程中要和卖家约定服务的各个细节,以免买到“三无”产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二是产品包装要完整,标签信息要齐全。选择简洁、安全、环保材料的月饼包装,注意包装盒应完好无损。标准的月饼标签应标注生产企业全称、详细地址、执行标准、配料表、净含量,标明保质期和生产日期;三是消费凭据要保存。购买月饼后,注意索取并保存好发票及其他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作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证据。

警示二:餐饮消费谨慎不浪费

一是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管理较规范的餐饮单位就餐,并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通过网络平台订购餐饮食品时,应选择可短时间送达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二是科学选择食物就餐。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食卤菜、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三是提倡餐饮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厉行节约消费,坚持吃多少点多少、饭后打包、人走桌清,共同杜绝餐饮浪费。

警示三:出门旅游要安全

一是出外旅游要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事先要对比三家,慎防超低价的旅游陷阱;二是旅游合同要规范,旅游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行程安排、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购物安排等具体内容,并规定违约赔偿标准,要注意识别不实广告内容,要将广告、口头承诺内容写入合同。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三是旅游过程中购物要特别小心,尤其是对于贵重物品,如果无法明确鉴定其真伪、品质,或不清楚其价值,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旅游点购物一定要索取购物凭证,并核对凭证上的印鉴与经营者名称是否相符。四是消费者在整个旅游出行过程中要注意个人安全防护,乘坐汽车、火车、地铁、飞机等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好口罩,同时尽量减少触碰公共设施。出行前通过权威渠道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查询景区、景点和场馆的开放、限流要求,提前做好预约,尽量避免去人员过于集中的公共场所。

警示四:商场购物要理性

“双节”期间,商家促销手段繁多,面对热闹的场景、促销诱惑,消费者一定要保持理性。一是要防冲动购物,购物前要考虑是否真正需要,购物时要货比三家、三思后行;二是要防低价促销陷阱,面对低价促销,消费者要多个心眼,物美价廉当然好,但质量好才是最重要的;三是要防售后服务缺失,购物时尽量选择有固定销售场所的正规商家,仔细查验商品外包装,明确品牌名称、厂名厂址、“三包”期等,购物后索要购物凭证,三包凭证等,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消费后切记索取消费凭证,并妥善保存,当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的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