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实施方案力促民营经济提质升级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助推全省民营经济提质升级、高质量发展。
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提高审批效率;开展行政审批“中梗阻”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改革任务,持续推动市场监管部门高频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扩展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以及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不得在资质许可、标准制定等方面实施歧视性措施;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查处并公布一批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案件;着力加强公平竞争倡导,凝聚全社会公平竞争共识,促进公平竞争更大合力;指导企业落实合规主体责任,提高合规意识和能力。加大对企业境外反垄断诉讼和调查应对指导,提升企业合规意识和维权能力;促进经营主体注册、注销便利化,全面落实简易注销、普通注销制度,持续优化升级“云南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平台功能;探索推行歇业登记“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将企业开办时间持续保持在1个工作日以内;实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落实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相关政策,降低转换成本。
在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方面,《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加方便便捷的年报服务,不断扩大“多报合一”范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法依规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的年报公示工作,配合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化解存量、严防增量;进一步完善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政策“免审即享”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活动,推动优惠政策解读、服务、兑现送进经营主体;推广运用“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专区”,为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宣传、创业培训等“一站式”集成高效服务;深入推进“政银合作”,加大融资政策宣传力度。
在加强民营经济法治环境建设方面,《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恶意抢注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行“一业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一律不得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落实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制度;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供电、供水、供气等环节价格监管工作,严厉查处各类乱收费行为;开展涉企违规收费督检考工作,对违规收费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经营行为,整治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规范的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转办机制,实施联合惩戒,公开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在加快推动民营经济提质升级方面,《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培育壮大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持续推进民营经济“个转企”,分级、分类确定培育对象,制定培育清单;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助推全省民营经济提质升级、高质量发展。
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提高审批效率;开展行政审批“中梗阻”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改革任务,持续推动市场监管部门高频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扩展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以及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不得在资质许可、标准制定等方面实施歧视性措施;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查处并公布一批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案件;着力加强公平竞争倡导,凝聚全社会公平竞争共识,促进公平竞争更大合力;指导企业落实合规主体责任,提高合规意识和能力。加大对企业境外反垄断诉讼和调查应对指导,提升企业合规意识和维权能力;促进经营主体注册、注销便利化,全面落实简易注销、普通注销制度,持续优化升级“云南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平台功能;探索推行歇业登记“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将企业开办时间持续保持在1个工作日以内;实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落实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相关政策,降低转换成本。
在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方面,《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加方便便捷的年报服务,不断扩大“多报合一”范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法依规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的年报公示工作,配合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化解存量、严防增量;进一步完善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政策“免审即享”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活动,推动优惠政策解读、服务、兑现送进经营主体;推广运用“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专区”,为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宣传、创业培训等“一站式”集成高效服务;深入推进“政银合作”,加大融资政策宣传力度。
在加强民营经济法治环境建设方面,《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恶意抢注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行“一业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一律不得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落实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制度;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供电、供水、供气等环节价格监管工作,严厉查处各类乱收费行为;开展涉企违规收费督检考工作,对违规收费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经营行为,整治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规范的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转办机制,实施联合惩戒,公开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在加快推动民营经济提质升级方面,《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培育壮大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持续推进民营经济“个转企”,分级、分类确定培育对象,制定培育清单;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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