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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坚决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

2024年03月27日 08:26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报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制发《关于贯彻落实〈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力以“三个提升”推动《规定》落地落实,坚决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促进全省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思想认识再提升。《通知》指出,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立足点,将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作为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回应公众期待和社会关切,不断增强做好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登记规范再提升。按照《规定》有关要求,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改造升级了登记注册业务系统,实时对接了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国有企业产权登记信息及假冒国企黑名单数据库,于3月15日正式上线运行,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出资行为的管理。《通知》明确,登记机关在办理国有企业登记时,应查验比对国有企业登记信息与产权登记信息,信息查验比对不一致,不符合有关登记申请规定的,不予登记。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还制发系统操作指南,指导登记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流程,提升登记注册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

协同监管再提升。《通知》要求湖北省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业务协同,积极应对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的调查申请,及时开展调查,依法作出撤销决定和后续行政处罚,并对直接责任人开展信用惩戒。在依法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过程中,可以结合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处理。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线索,应当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涉嫌构成伪造印章、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的业务指导,持续优化登记业务系统功能,强化事前预防,从源头防范假冒企业登记;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加大对《规定》的宣传解读,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维护市场交易安全,激发市场活力。

据悉,《规定》已于3月15日正式实施,从坚持事前预防、严格查处流程、强化信用惩戒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的工作任务,旨在有效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加快构建诚信守法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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