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重点企业提供个性化精准服务上海推出首个创新药上市法律指引
2月19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把一份《创新药上市法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送到诺和诺德(上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诺德”)。
据了解,针对医药行业普遍关注的学术推广应当如何开展等问题,《指引》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医药企业可以基于自身需求开展学术推广,但要正确把握学术活动和推广行为的界限。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十三支队支队长唐剑雄介绍,在开展学术推广时,医药企业要严守有关法律法规、合规指引,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邀请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开展学术活动;相关部门要引导企业按照真实、合理、必要原则,强化学术推广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审批流程,并畅通沟通渠道,给予医药企业全过程的指导帮助。
在告知企业“不能做什么”的同时,《指引》也为企业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其中包含许多“怎么做”的方案,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的精准服务,为其及时解决具体问题打开思路。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2024年7月,执法人员在走访诺和诺德时,了解到该企业的创新药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用于长期体重管理)在上市时遇到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都很棘手。据此,该执法总队萌生了为企业做一份有针对性的法律指引的想法。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先是结合药品特性和市场定位,系统梳理营销全链条中的合规要求,拟定合规建议和风险提示,做成一份“通用模板”,再带着这份模板到企业倾听意见,把企业“想要解决的问题”写进指引。
同时,为了保证专业性,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组织相关专家、律师进行交流座谈,充分分析在新药上市过程中,医药企业在市场推广、合规经营、价格制定、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面临的风险,把“通用模板”进一步具体化,最终推出定制款《指引》。
该《指引》打开了为重点企业提供个性化精准服务的思路。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总队长韦浩表示,《指引》并没有“终稿”。根据药企实际需求,市场监管部门会适时推出更多以“通用模板”为基础的定制款《指引》。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出《指引》的初衷,是为药品生产企业创新药上市提供具体的法律支持,并形成参照,复制推广到医药行业的其他企业。考虑到生物医药企业对商业宣传、学术推广、价格政策、经销管理等业务场景中营销合规建议的需求,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以目前的《指引》为蓝本进行进一步精简,形成行业性“通用模板”。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走访、调研工作,根据具体企业提出的具体问题,为其量身打造属于企业自己的定制款《指引》,更加精准、高效地回应企业服务诉求。
2月19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把一份《创新药上市法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送到诺和诺德(上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诺德”)。
据了解,针对医药行业普遍关注的学术推广应当如何开展等问题,《指引》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医药企业可以基于自身需求开展学术推广,但要正确把握学术活动和推广行为的界限。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十三支队支队长唐剑雄介绍,在开展学术推广时,医药企业要严守有关法律法规、合规指引,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邀请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开展学术活动;相关部门要引导企业按照真实、合理、必要原则,强化学术推广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审批流程,并畅通沟通渠道,给予医药企业全过程的指导帮助。
在告知企业“不能做什么”的同时,《指引》也为企业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其中包含许多“怎么做”的方案,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的精准服务,为其及时解决具体问题打开思路。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2024年7月,执法人员在走访诺和诺德时,了解到该企业的创新药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用于长期体重管理)在上市时遇到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都很棘手。据此,该执法总队萌生了为企业做一份有针对性的法律指引的想法。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先是结合药品特性和市场定位,系统梳理营销全链条中的合规要求,拟定合规建议和风险提示,做成一份“通用模板”,再带着这份模板到企业倾听意见,把企业“想要解决的问题”写进指引。
同时,为了保证专业性,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组织相关专家、律师进行交流座谈,充分分析在新药上市过程中,医药企业在市场推广、合规经营、价格制定、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面临的风险,把“通用模板”进一步具体化,最终推出定制款《指引》。
该《指引》打开了为重点企业提供个性化精准服务的思路。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总队长韦浩表示,《指引》并没有“终稿”。根据药企实际需求,市场监管部门会适时推出更多以“通用模板”为基础的定制款《指引》。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出《指引》的初衷,是为药品生产企业创新药上市提供具体的法律支持,并形成参照,复制推广到医药行业的其他企业。考虑到生物医药企业对商业宣传、学术推广、价格政策、经销管理等业务场景中营销合规建议的需求,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以目前的《指引》为蓝本进行进一步精简,形成行业性“通用模板”。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走访、调研工作,根据具体企业提出的具体问题,为其量身打造属于企业自己的定制款《指引》,更加精准、高效地回应企业服务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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