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盱眙:柔性执法显温度 服务执法助发展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市场监管局在查办一起食品安全案件的过程中,坚持“柔性执法”与“服务执法”并重,既坚守法律底线,又体现监管温度,切实把助企纾困与依法监管相结合,为推动企业合规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益示范。
2024年12月,盱眙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南京海关检测中心报告,显示盱眙某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谷饲黄牛肉卷”中含有“鸡成分”,涉嫌经营掺假掺杂食品。随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生产商所在地监管部门,并对涉事企业开展现场核查。

“经调查,涉事企业提供了完整的进货查验记录、供货方资质证明及检验报告,证明其严格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且销售行为不存在主观过错。”盱眙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复检结果确认问题后,涉事企业积极配合整改,主动召回问题产品并排查隐患。
当事人因无主观过错且积极配合调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该局并未“一放了之”,而是通过下达“教育清单”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加强食品安全法规学习、全面排查隐患、完善管理制度,坚持“教育为先、整改为主”的方式,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避免“一刀切”执法对企业发展的冲击。
“这次事件让我们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监管部门的指导帮助我们提升了管理能力,未来将更加严格把好质量关。”盱眙县某企业负责人表示。

在此案中,盱眙县市场监管部门不仅严格依法履职,更注重服务效能。一方面,该局通过跨区域协作移送线索,确保源头治理;另一方面,该局指导企业完善进货查验流程,推动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此次案件的处理,只是盱眙县优化营商环境的缩影。
“食品安全监管既要‘零容忍’,也要‘有温度’。对于非主观故意、初次违法且危害较轻的行为,通过教育警示、督促整改等方式,能够更有效地激发企业自律意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应的统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市场监管局在查办一起食品安全案件的过程中,坚持“柔性执法”与“服务执法”并重,既坚守法律底线,又体现监管温度,切实把助企纾困与依法监管相结合,为推动企业合规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益示范。
2024年12月,盱眙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南京海关检测中心报告,显示盱眙某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谷饲黄牛肉卷”中含有“鸡成分”,涉嫌经营掺假掺杂食品。随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生产商所在地监管部门,并对涉事企业开展现场核查。
“经调查,涉事企业提供了完整的进货查验记录、供货方资质证明及检验报告,证明其严格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且销售行为不存在主观过错。”盱眙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复检结果确认问题后,涉事企业积极配合整改,主动召回问题产品并排查隐患。
当事人因无主观过错且积极配合调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该局并未“一放了之”,而是通过下达“教育清单”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加强食品安全法规学习、全面排查隐患、完善管理制度,坚持“教育为先、整改为主”的方式,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避免“一刀切”执法对企业发展的冲击。
“这次事件让我们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监管部门的指导帮助我们提升了管理能力,未来将更加严格把好质量关。”盱眙县某企业负责人表示。
在此案中,盱眙县市场监管部门不仅严格依法履职,更注重服务效能。一方面,该局通过跨区域协作移送线索,确保源头治理;另一方面,该局指导企业完善进货查验流程,推动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此次案件的处理,只是盱眙县优化营商环境的缩影。
“食品安全监管既要‘零容忍’,也要‘有温度’。对于非主观故意、初次违法且危害较轻的行为,通过教育警示、督促整改等方式,能够更有效地激发企业自律意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应的统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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