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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成消费投诉重灾区 金地涉嫌违规变相抬高房价

2017年03月20日 11:39    信息来源: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7-03-15/doc-ifychihc6586725.shtml?cre=financepagepc&mod=f&loc=5&r=9&doct=0&rfunc=61

2016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房屋中介、家装建材、家具家电市场迎来了高速增长。值得注意的是,在房屋热销的背后却是住房类商品投诉量的急速增加。消协相关数据显示,有关房屋、房产中介、房屋装修的投诉有不同程度上升,部分地区增速高达50%以上。对此,专家建议,购房人、业主利益如果受到损害,完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以法律规定的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去仲裁机构仲裁、去法院诉讼、去消费者协会调解等。

以精装修价格备案却卖毛坯房

为躲过房管局的限价、限涨措施,武汉部分房企将毛坯房当精装房卖。曹先生去年在武汉东原晴天见4号楼买了一套房,合同上写明交付条件是毛坯房,可与周边小区房价相比,他买的房子价格高出很多。在查询之后,同小区业主发现该小区在房管局备案的是精装房交付。

与曹先生遭遇一样,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村的金地·雄楚1号楼盘在去年10月、11月均价由此前的17000元/平方米上涨至20000元/平方米,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为毛坯房,但房管局备案详细信息显示为“装修房”。武汉市房管局回复,涉事房地产开发商的行为,系以精装修价格备案卖毛坯房,涉嫌违规变相抬高房价,已责令限期整改。

消费者吴先生2015年10月8日在宜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3套商品房,交了30万首付款,一套付全款,两套按揭。吴先生与置业顾问约定,如果不能以按揭形式付款就一套都不买。后因办不了按揭,开发商不予退回30万首付款,双方发生纠纷。

宜春市消协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在未能办理按揭时,应分清不能办理按揭手续的原因,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按揭手续的则应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按揭手续的则应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均无过错的,因不可归责的事由导致不能办理按揭手续的可以解除该买卖合同。据此,房地产开发公司接到意见书后退回了消费者的30万元购房款。

装修建材“忽悠”式售卖

近年来兴起的装修全包等装修核算方式频频出现问题,装修公司以送电器、大礼包等方式诱惑消费者下定金。

2016年年中,佛山孔先生到天蒂家装修公司咨询装修事宜,接待的设计顾问为其介绍了几种套餐,并承诺如果在当日下单可获得公司赠送的2万元家电,家电价格按其所标价格为准。另外可再获额外2万元的开业大礼包(当天是最后一天赠送)。于是孔先生当场选定了装修套餐并交了一万元定金,当时设计顾问还承诺样板间所有的设施(洗手盆、马桶等)是不需要另外付款的,都包括在装修款里。

但几天后,该公司派设计师到孔先生房屋做测量面积和出设计方案,最后告诉孔先生总价需56万元。当孔先生看到价格表上洗手盆等设施单独核价时,提出设计顾问承诺样板间设施不需另外付款,设计师表示价格由他们定,设计顾问说的不算。随后,孔先生去挑选家电时又被告知4万元的家电款没有申请到,且之前承诺赠送的2万元家电也只能给12000元的家电,理由是其家电标价是出厂价不是市场价(据消费者称标价高于市场价)。

对此,广东省消委会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本案中天蒂家公司先承诺配件价格包含在总价中,但以设计顾问说的不算为由推翻;再承诺53万元包所有装修,以所含4万元家电款申请不下来为由推翻;承诺的2万家电礼包,以标价不同为由推翻;天蒂家公司以种种借口,多次推翻承诺给消费者的服务内容,已经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天蒂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按照约定内容、价格给孔先生提供装修服务,如无法做到,则应视为违约,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有关规定,应当双倍返还孔先生定金。

除装修外,建材领域也存在误导销售的情况。2016年梁女士购买3D木门产品,在与商家发生纠纷后,商家采取拖延态度,在纠纷发生1个月时间内未主动进行任何联系。此外,在向3D木门投诉后,本应是在三天内给予答复,但直到第10天,3D木门华北区负责人才来电了解情况。

对此,梁女士介绍说,在事情发生近两个月后,最后事件由总公司出面得以解决,但商家态度让人气愤。“甚至在家人到店铺沟通过程中,店面在未告知其下班的情况下就关闭所有灯源将家人留在店铺多时,随后也没有任何道歉之意。”

“只能吃哑巴亏,总公司相关人员的确有道歉,但对商家的行为难以进行管理。”梁女士说。

对此,涉事木门企业相关人士坦言,在行业前期快速扩张中,大多数品牌企业均以加盟模式推广,企业难以形成有效的管控。“因为都是加盟,所以经销商出了问题,我们所能做的只是调解,不能做硬性要求。”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调解中心主任康俊亮说,企业难以管控,甚至门店经营大量非该品牌产品,同时,主管行业协会对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罚权,是行业不规范、品牌信任度不高的重要原因。

2016年全国消协受理投诉情况显示,房屋建材类投诉从2015年的22858件上升至2016年的28091件,上涨22.9%;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投诉从2015年的3980件上升至2016年的8496件,上涨幅度高达113.5%。而从地方来看,湖北省消协报告显示,2016年房屋类投诉1306件,投诉量同比增加22.17%。装修建材类投诉5190件,同比增幅为25.33%,远高于以往5%左右的增速。上海消保委数据显示,2016年涉房投诉大幅增加,其中房屋1154件,上涨14.9%;装修建材2892件,上涨10.7%;房屋装修2405件,上涨49.5%;房屋中介1229件,上涨53.6%。湖南省消委数据显示,2016年全省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投诉466件,较2015年同期大幅增加32.01%。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装修材料以次充好;二是定做商品出现材质、规格和颜色等异议时,经营者狡辩、推诿不予退货;三是缺少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

消费者可多渠道维权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2016年有关房屋、房产中介、房屋装修的投诉有不同程度上升。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房屋质量存在瑕疵。如新房出现漏水、裂缝等质量问题;二是虚假宣传和合同违约等。如开发商以各种原因不退意向金或保证金,房型与宣传不符、配套缩水、隐瞒产权年限等重要事项、承诺不履约、优惠降价活动宣传存在误导等;三是二手房交易投诉多。如房产中介隐瞒房屋真实情况、限购限贷等因素引发纠纷,房产中介拒绝退还意向金或单方面要求加收佣金、以虚假信息或不实承诺误导消费者购房、签订居间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违规操作导致消费者损失等;四是房屋租赁问题不断。如房屋内设备无法使用,中介擅自扣取押金。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要查看“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齐全;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可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重要承诺须在合同中以书面形式明确;要注意查看楼盘宣传是否属实,楼盘位置、周边环境、交通情况等最好能实地核实。

购买装饰装修材料时,建议消费者到正规门店购买,选择信誉好的品牌产品,不买“三无”产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仔细验货,以防商家“调包”。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调解中心主任康俊亮表示,一旦发生上述情况,购房人、业主利益如果受到损害,完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去仲裁机构仲裁、去法院诉讼、去消费者协会调解等等。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也应当为购房人、业主依法维权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鼓励引导购房人、业主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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