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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服务类投诉首超商品类

2018年10月09日 11:13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8-10/09/content_6319443.htm

“十一”期间,湖北省工商系统12315平台处理消费者诉求共计9688件,日均接诉1384件,为历年最高。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49万元。商品类投诉1067件,占投诉总量的44.79%;服务类投诉1315件,占投诉总量的55.21%。这是湖北省“十一”期间服务类投诉占比首次超过商品类。

“十一”期间旅游消费旺盛,亲子游、休闲游、自助游、自驾游等成为热点,餐饮住宿服务投诉量在所有类别中占比最高,共接收此类投诉217件,同比增长10.71%。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手机APP或网站等第三方服务平台预定酒店、规划行程等,引发纠纷也较多。住宿服务投诉主要反映无法按时入住酒店拒绝退订、假日入住遭临时加价、酒店卫生条件差、押金退款不及时等。餐饮服务投诉主要反映优惠不落实、设最低消费、预定包间被取消、景区餐馆不明码标价等问题。

9月23日,消费者张女士通过网站预订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木鱼镇一农庄10月3日价格为368元的房间,因不能入住提前24小时联系商家取消订单,商家只同意退还一半房费。消费者向12315投诉。经调解,消费者支付20%违约金。

“十一”期间,湖北省12315系统共收到涉及旅游消费的投诉19件,同比增加了58.33%。消费者在订购旅游项目、景点门票、演出门票、酒店等的过程中,商家虚假宣传、合同违约问题时有发生。

消费者金女士投诉称,今年3月她通过一公司购买了旅游年卡,购买时该公司网页宣称使用该卡可免费游玩玻璃天桥,实际景点告知需要收费,售卡商家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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