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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食品、餐饮服务类成长假投诉热点

2020年10月12日 08:31    信息来源:http://zxb.ccn.com.cn/shtml/zgxfzb/20201012/158750.shtml

今年中秋国庆“双节”长假期间,广西南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来电、来访、来函等共计1728件,其中咨询1184件,投诉349件,举报195件。长假期间的投诉相较节假日前,家居用品、烟、酒和饮料的投诉比例上升,餐饮和住宿、美容美发、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依然占投诉前三位,停车服务和旅游服务的投诉比例也有所上升。

统计数据显示,“双节”长假期间,食品、餐饮服务成为投诉举报热点,其中主要反映食品缺斤少两、腐烂变质、过期等问题。10月2日,一消费者在南宁市邕宁区某超市购买果汁泥,在食用过程中发现果汁泥已过期5天,认为商家销售过期食品。

涉及景区和游乐场所服务的投诉主要是反映景区、游乐场所收费以及服务未提示到位等问题。消费者来电反映,其与同伴7人到南宁市某景区旅游,景区要求其中一位60周岁以上老人要全价购买门票,违反南宁市关于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部分门票半价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另一名消费者来电反映,10月2日在南宁市某景区游玩娱乐项目,因工作人员的操作疏忽以及景区未做安全措施,导致其孩子眼睛撞到旁边护栏,被割伤流血,认为商家应做出安全设施的改进和提醒,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

涉及酒店住宿的投诉主要是酒店节假日收费及安全问题。消费者通过南宁市江南区某酒店的APP购买优惠券,10月1日到店使用时,发现该优惠券无法在节假日使用,但购买时页面无提醒和标注。10月2日,一消费者在南宁市某酒店看酒店房间时(事后未入住)被收取服务费59元,商家事先未告知,来电人认为商家存在未明码标价侵犯其知情权的情况。

停车收费投诉主要反映节假日停车收费价格高,并且未按规定收费等问题。南宁市青秀区某地铁口的停车场的收费指示牌上注明24小时内收最高20元,但消费者实际停放时间并未超过24小时,却被收费30元。部分收费停车路段违反“15分钟内免费停车”的规定,向消费者收取停车费,以及非机动车停车场以“节假日期间需双倍收取保管服务费”为理由,向消费者翻倍收取费用。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表示,上述投诉和举报均已100%转办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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