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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投诉举报数据报告

2020年02月09日 13:40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zj/content/2020-02/08/content_8156586.htm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诉举报数据报告。

报告显示,1月21日至今,全市共接到疫情相关投诉举报1674件,其中,口罩等防护用品类投诉举报1305件,餐饮类132件,农副产品(食品)类115件,退订酒店宾馆类57件。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查处案件38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万余元。口罩等防护用品涨价成为消费者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之一,共计1025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61.2%。因疫情无法出行导致的退订纠纷也是近期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点,其中,餐饮退订类108件,占餐饮类总件数的81.8%,剩下的为餐饮食品安全类等。

报告也公布了多个投诉举报案例。案例1:订的房间住不了了怎么办?退款!春节前,潘女士花费3620元,在镇海区某酒店预定了1月26日至1月28日的房间,准备和家人一起出门享受假期。突如其来的疫情,让潘女士的出行计划被迫中止。她随即向酒店提出了退房退费申请,但始终无法得到令她满意的答复。无奈之下,潘女士拨打了维权热线,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经镇海区市场监管局调解沟通,该酒店最终承诺将房费全额退款给潘女士。案例2:口罩售价高达进价的15倍?查处!1月22日,有消费者投诉,称其在象山某副食品店购买了两盒口罩,回到家后与网售价格一比对,发现被坑了!经查,该店销售的510W一次性口罩(盒装),是从象山某百货批发部进货,进货数量为25盒,每盒50个,进货价为7元/盒,销售价格为100元/盒,截至查获时已销售了11盒。该店行为涉嫌哄抬价格,依据《价格法》等有关规定,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将根据违法事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例3:网店借“医用”之名夸大宣传?下架!2月5日,有市民举报,反映某淘宝店销售的“医用级品质口罩”实为普通口罩。鄞州区市场监管局赴该电商办公现场核查,发现该电商仓库内存放有湖北仙桃某无纺布制品公司生产的“一次性防护口罩”三种,外包装醒目标示“日用防护”“防花粉、防粉尘”等信息。经查,该电商从未经营“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但在其淘宝店内普通防护口罩样品照片下方,有黑体大字显著标示“医用级品质”内容,夸大口罩性能,作出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该店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经营者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以社会整体利益、消费者利益为重,主动化解消费纠纷。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为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如遇到消费争议,鼓励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进行投诉举报,如拨打0574-12345/12315,或通过支付宝、微信搜索12315进入相关页面。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也将进一步畅通线上受理渠道、提升在线调解水平,坚决不因疫情防控影响消费维权工作开展,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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